記者從陜西省審計廳獲悉,截至2008年底,陜西省審計機關共對14943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審計設區市市長3人、省級部門黨政廳級領導幹部30人、縣(區)委書記13人、縣(區)長76人、設區市縣處級部門黨政領導幹部1165人、鄉鎮黨委書記1451人、鄉鎮長3583人、縣級科級部門黨政領導幹部7617人;審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1005人;共查出違規金額111.84億元,其中屬領導人員主管責任金額100.11億元,直接責任金額11.73億元。有關部門參考審計結果,撤職、降職52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處理99人。
陜西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目前,全省各級審計機關都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專職機構,配備專職人員,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奠定了基礎。各級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完善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管理辦法和制度,全省共制定規章、辦法279個。這些辦法、制度的實施,進一步推動陜西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走上了規範化發展軌道。省審計廳還與西安交大等高校成立課題組,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完成了《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模式的構建與應用》研究課題,並先後舉辦了10期經濟責任審計培訓班,全省80%的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得到了培訓。(崔春華 羅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