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山東省小清河、海河兩個流域從現在起開始執行同一污染物排放標準,即小清河流域重點保護區、海河流域一級標準,化學需氧量(CODcr)、氨氮分別執行60mg/L、10mg/L 的標準,小清河流域一般保護區、海河流域二級標準,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分別執行 100mg/L、15mg/L 標準。至此,山東省除半島流域外,其他三大流域的污染物排放實現了統一的標準。
山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從現在開始,上述兩個流域內所有排污單位均應按上述要求穩定達標排放;達不到要求的,半年內實施限産治理;限産治理仍然達不到要求的,依法關停其産生污染的生産線。企業在未達新標準要求之前,要把資金優先用於污染治理,不得用於擴大生産規模。
因為南水北調的特殊要求,山東省早在2006年開始,就對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淮河流域)執行了重點區域化學需氧量(CODcr)、氨氮分別執行 60mg/L 、10mg/L ,一般區域分別執行 100mg/L 、15mg/L 的標準。
按照規劃,半島流域將於2010年 1月1日開始,執行與小清河、海河流域的同一排放標準。屆時,山東省四大流域的所有企業將全部享受同一排放標準,行業污染物排放特權將成為歷史。
過去,照顧行業之間的差別,我國對不同行業污染物排放實行差別標準。比如,造紙行業的 COD 排放標準為450毫克/升,而對化工行業則根據去向不同,COD 的排放標準分別為100毫克/升、150毫克/升、500毫克/升。
山東省環保廳負責人指出,過去實行的不同行業的排放標準,在區域管理中,難以有效約束區域排污總量,從而導致在污染物集中和污染嚴重的流域,即使所有排污單位都完全達標,水體的質量與地表水功能區劃的要求仍然相去甚遠。行業排放標準不同,從某種程度上説就是默許高消耗、高污染的行業佔用更多的環境容量資源,實質上就是保護落後生産力。
為此,進入“ 十一五” 以後,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結合經濟結構調整要求,山東省制訂了逐步讓所有行業享受同等排放標準的政策。
來自山東省環保廳的報告顯示,“十五”末,山東省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居全國前列,減排壓力巨大,經過實施逐步統一的排放標準和其他減排措施後,山東省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量明顯減少,而且提前一年多完成了國家安排給山東省的減排任務。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山東省造紙行業多而小,經過逐步提高排放標準,使其走向健康發展之路,企業數量由700多家減少到24家,産值卻一舉躍居全國第一。(李文明 屠艷蘋 王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