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國土資源部召開地質找礦改革發展大討論彙報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0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7月17日下午,國土資源部地質找礦改革發展大討論辦公室召開階段情況彙報會。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強調,要堅持解放思想,擴大現有成果,努力解決難題,繼續把“大討論”引向深入。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鹿心社,副部長、黨組成員贠小蘇、汪民,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出席。

    徐紹史指出,“大討論”得到了方方面面的重視,正在有力、有序地推進。部機關、中國地質調查局、各省國土資源廳(局)、中央管理的地勘單位、屬地化地勘單位、地勘行業、相關學會和協會以及地學類院校等都在按照總體方案認真部署組織,通過調研座談、專家會診、組織文章等不同方式開展學習討論。各單位精心設計主題,圍繞主題深化討論、查找問題,既有思想理論層面的探討,也有新疆“358”項目、安徽泥河鐵礦、河南嵩縣多金屬礦等實踐層面的探索嘗試。思想層面和實踐層面相互推動、逐步深化,聚焦問題、尋找對策。“大討論”形成了共識,梳理出了問題,初步制定了一些對策,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果。

    徐紹史強調,學習討論不能停,要在現有層面上繼續把“大討論”引向深入。一是堅持解放思想,擴大現有成果,努力解決難題,重點解決“怎麼看、怎麼幹”的問題。二是在系統梳理問題的基礎上,從地質工作“兩個更加”角度切入,形成促進地質找礦改革發展的報告,指導我們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遵循兩個規律,從思想觀念、體制機制、規範標準等3個層面深化地質找礦改革發展。三是相關對策措施要著眼于明年工作、“十二五”規劃,要有利於操作和落地。

    徐紹史還就進一步理順部、局關係,地質勘查開發管理制度清理,加強行業服務和管理,推進地質勘查規範標準清理,以及加強宣傳引導等提出了要求。

    在學習討論階段,各單位圍繞部確定的10個主題,共舉辦400余場學習討論會,開展150余項專題研究。經過認真梳理總結,影響和制約地質找礦改革發展的焦點難題主要集中在思想觀念、體制機制和標準規範3個方面共12個主要問題。

    在思想觀念方面,地質找礦工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結合不緊,主動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不夠。一是自我封閉,安於現狀。面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深入、經濟全球化浪潮不斷發展和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新形勢,缺乏迎難而上、改革創新的意識和勇氣,缺乏想大事、乾大事和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的開拓精神,缺乏對新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的思考。部分地勘單位缺乏融入市場經濟奮發拼搏的勇氣和毅力,存在較為嚴重的等靠要依賴思想,小富即安,小進則滿。二是主動服務意識不強。管理職能、工作方式轉變不到位。行政管理“事業化”,存在重審批、輕監管,重微觀、輕宏觀的現象;事業管理“行政化”,重項目、輕部署,重程序、輕業務,對業務佈局、業務推進、出成果出人才等重大問題缺乏深入研究,社會服務和決策支撐能力不強。三是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不夠。不能很好地從保障國家經濟社會長遠發展角度考慮問題,對國內外地質工作形勢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把握不夠,對國家需求和重大問題缺乏敏感性。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地質找礦工作的管理思路、運行機制、工作方法和手段思考不夠、研究不深、方法不多,對拓展服務功能、延長地質工作鏈缺乏主動進取精神。

    在體制機制方面,當前,礦産勘查遠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地質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能力未能得到很好的發揮,最根本原因在於當前地質勘查體制、機制不適應市場經濟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要求。一是地質找礦新機制亟待建立。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機制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的地質找礦激勵機制,缺乏國外通行的風險勘查財政補貼制度。二是中央公益性隊伍建設不到位。隊伍規模偏小、結構不合理。保障條件不足,局、院、所的關係有待理順,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有待完善。三是礦業權管理有待完善。一些地方對探礦權一律採用招拍挂方式出讓,突出“以拍為主、價高者得”,重一級出讓審批、輕二級轉讓管理。一些地方嚴重突破現行法規政策,地方政府經營礦業權現象較普遍。探礦權準入門檻低,持有成本低,缺乏退出機制。監管力量薄弱。勘查外部環境惡化。四是礦産勘查開發有關稅費制度不合理。相關稅費制度改革滯後,缺乏動態調整機制,對礦産勘查開發活動的經濟調節作用未能有效發揮。五是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缺乏制度保障。缺乏針對地質找礦需求的科技規劃,産學研結合不夠,尚未建立引進、培養、吸引、凝聚科技人才的有效機制。六是地勘單位改革進程遲緩。改革的方向、目標、任務、保障條件等不十分明確,已明確的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缺乏相應的勘查市場環境。七是行業管理和服務亟須加強。管理手段有限,服務能力不強,行業自律、勘查單位誠信制度尚待建立,勘查市場監管工作不到位。

    在標準規範方面,我國地質技術規範總體上參照前蘇聯,主要適用於計劃經濟體制,有許多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全球化和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需要,對地質工作發展形成制約。一是技術標準落後。地質勘查技術標準修訂、制定進度緩慢,經費投入、組織管理、人力投入不足,宣傳、培訓、推廣滯後,嚴重影響地質工作效率和質量。需要從地質調查、礦産勘查、儲量評審、行政管理、社會服務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反映當前科學技術水平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的技術標準體系,為地質調查、勘查規劃、儲量管理和礦業權管理等提供技術支撐和監管依據。二是預算標準偏低。現行的地質調查預算標準偏低,區調、物化探和實驗測試等尤為突出。項目工作經費相對緊張,影響工作積極性和成果質量。商業性礦産勘查取費標準缺失,實際工作中沒有參考依據。

 
 
 相關鏈結
· 國土資源部:稀土專項規劃和産業政策通過論證
· 全國各地國土資源部門暑期全力以赴防治汛期地災
· 國土資源部科技專家諮詢委員會首次會議在京召開
· 上半年我國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量同比增加36.3%
· 全國汛期地災防治工作會舉行 徐紹史:抓好三重點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