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08]134號)精神,為提升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環保、資源利用水平,促進汽車産業可持續發展,商務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升級改造示範工程試點的通知》,決定從2009年起在河北等14個省(區、市)開展“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升級改造示範工程”試點,通過財政支持,引導試點企業進行以清潔環境、安全生産、節約資源、推進技術進步和現代化管理為重點的技術改造,提高行業整體水平,促進老舊汽車報廢更新。
通知指出,項目升級改造以《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GB22128-2008)為標準,升級改造項目完成後應達到規範對場地、設施設備、企業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通知要求,有關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升級改造示範工程”實施規劃,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則,擇優選擇承辦企業,並組成項目驗收小組,依據建設規範和經批准的項目建設方案,對建設完成項目逐一驗收。
通知強調,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明確項目申報、驗收的具體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具體要求。各地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如有問題,要及時向商務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