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汛期文物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
文物督發〔2009〕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各直屬單位:
當前,我國大部分地區汛期到來,進入文物安全事故多發季節。為防止和減少汛期文物安全事故發生,各地要立即部署開展汛期文物安全檢查。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重點
一是排查各類安全隱患,落實和演練防洪抗洪等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二是文物建築、古遺址、古墓葬的安全設施運行情況;三是博物館等文物收藏單位的展廳、庫房和觀眾集中活動場所的安全情況;四是考古發掘工地、文物建築維修工地安全情況;五是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安全值班、巡邏情況。
二、檢查的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汛期文物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責任,迅速組織實施。
(二)對發現的問題,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外開放單位發現安全不達標或者隱患不能按期消除的,要立即停止開放。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快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評估損失。按照有關規定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文物行政部門,不得慌報、瞞報、遲報。發生文物損毀、人員傷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請各地將開展汛期文物安全檢查的情況於7月31日前報我局。我局將派出督查組赴各地對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二○○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