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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治邦:集體林權改革帶來農村金融的重大突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4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林權改革帶來農村金融的重大突破
——訪全國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
     

    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重大變革,是一項惠及億萬農民的民心工程,是發展現代林業的強大動力,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是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有力保障。值此《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央10號文件)發佈一週年之際,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召開之後,記者就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及林業金融創新等問題,專訪了全國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

    林權抵押貸款是農村金融的重大創新

    記者:距去年6月8日中央10號文件發佈不到4個月,我國經濟就受到了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不少企業減産、破産,大量農民工下崗返鄉,這些因素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有影響嗎?

    賈治邦:這次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國際金融危機不但沒有影響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反而凸顯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這可以從兩方面的情況來説明。

    一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去年中央10號文件頒發後,各地積極穩妥地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可喜成效。據統計,目前已有5個省完成了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14個省(區、市)已全面推開,其他省(區、市)也正在進行改革試點。全國已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集體林地面積達到12.7億畝,約佔全部集體林地面積的50%。

    二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返鄉農民工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億萬農民獲得了重要的生産資料和可觀的家庭財産,為農民就業增收、發家致富提供了新的平臺。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農村、農民最大的影響是農民工失業返鄉,恰恰是林改為這些返鄉農民工重新就業提供了機會,吸納了大量農民工返鄉務林。他們通過植樹造林、發展産業、開發林下經濟等方式,實現了就業增收。許多地方呈現出“城裏下崗,山上創業”、“一戶承包,全家就業”的可喜局面,為應對金融危機,穩定就業、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記者: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獲得産權的農民急需生産資金,但是林木生長週期長,前期投入大,産出慢,農民在獲取資金方面必定有困難,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賈治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了勞動者與勞動對象即農民與林地的有機結合,為農民創業致富提供了十分廣闊的空間。但要真正推動生産力發展,還需要資金、科技等生産要素的及時跟進。因此,在明晰産權、承包到戶之後,還需要推進林業投融資改革。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林業金融支持制度,全面增強金融對林業發展的服務能力。為了加快林業投融資改革,今年5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林業局等五部門共同制定出臺了《關於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加快林業改革發展給予了政策支持,開闢了重要的資金渠道。

    過去,農民發展生産沒有資金來源,想貸款又找不到抵押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使農民擁有了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使農民擁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資産,破解了長期存在的農村信貸無抵押物的難題。《指導意見》的出臺為農民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提供了政策支持,這是一項重大金融創新,是農村金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農村經濟之所以發展緩慢,一個重大障礙就是金融難以進入農村。這一重大創新,不僅解決了林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實際上解決了整個農村融資難的問題,這對於增加農村投資、搞活農村經濟、拉動內需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在《指導意見》出臺之前,貸款期限一般只有一年,這對林業生産來説,一年時間是肯定不夠的,這一次把貸款期限延長到10年,考慮到了樹木的生長週期,完全符合林業的實際和特點。在貸款利率方面,《指導意見》規定農民實際承擔的貸款利率不超過基準利率的1.3倍,要求林權抵押貸款利息低於信用貸款利息,這體現了對林業、對農民扶持的精神。

    記者:在支林惠民方面,中央林業工作會議還提出了哪些新的政策?

    賈治邦:在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建立健全五項支林惠民政策,一是建立健全林業投入保障、生態效益補償、林業補貼、稅費扶持等林業支持保護制度,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林業金融支撐制度,加大林業信貸投入,拓寬林業融資渠道,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完善財政貼息政策,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增強金融對林業發展的服務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林木採伐管理制度,簡化採伐審批程序,實行林木採伐分類管理,賦予森林經營者更充分的林木處置權。四是建立健全集體林權流轉制度,儘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産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規範林地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流轉。五是建立健全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等林業合作組織,鼓勵發展各類林業專業協會,為林業發展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貼息政策將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記者:政府在農民貸款時給予貼息,這種做法與造林補貼有什麼區別?貸款貼息的優越性何在?

    賈治邦:林權抵押貸款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關鍵,是適應林業特點的金融産品,是用市場力量推動林業發展的重大舉措。造林補貼是一種公共財政政策,是用政府手段推進林業發展的重大措施。應當説,這兩項政策都十分重要,但從資金數量和放大資金效用上看,林權抵押貸款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2007年我們與清華大學聯合開展了“小額林權抵押貸款和森林保險”的研究。根據清華大學的研究成果,如果政府貼息70億元可以拉動林權抵押貸款2000億元以上,這就能使政府的投資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在激發農民的創造性、解放農村社會生産力方面,貸款貼息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它有助於提高農民的發展能力,擴大農民的發展成果。廣大農民之所以進城務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缺少發展生産的平臺和資金。實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貸款貼息政策,剛好彌補了農民這兩個缺少,這樣就可以讓農民“不離鄉能就業,不出山能致富”。

    貸款貼息對農民是很有吸引力的,因為我國林産品的市場潛力非常大。目前,我國很多産品都供過於求,但林産品供應缺口較大,市場前景非常好。林業雖然不是利潤率特別高的産業,卻是具有特殊功能、長期有利可圖的産業。浙江的一些農民種植冬筍,一畝年收入達到3萬元,扣除成本,凈收入達到2.5萬元。在林地承包到戶之前,在資金籌集渠道沒有拓寬之前,這種生産力是難以發揮出來的。

    開展林權抵押貸款,實現了農村信貸史上以林權為抵押物的創新,有效解決了農村融資難的這一突出問題,從而把林業的資源優勢變成了經濟優勢,必將有力帶動農村經濟繁榮和農民增收,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和社會和諧。

    森林保險將消除林農的後顧之憂

    記者:森林保險可以降低經營林業的風險,但是如果保費太高,林農投保就沒有積極性;如果保費太低,保險公司又不願意承擔保險業務。那麼,該如何協調這一矛盾呢?

    賈治邦:實行森林保險,是國家制訂的重大政策,既可以拓展金融業務,又可以消除廣大林農經營林業的後顧之憂。國務院已經明確,將森林保險納入國家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範圍,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森林的保險費給予補貼。從2009年起,中央財政已在福建、江西、湖南三省開展森林保險保費補償試點工作,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保費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再補貼30%的保費。至於林農交多少保費,建立什麼樣的保險模式,目前正在探索。我相信一定會找到一種科學的模式。

    從方向上看,實行森林保險政策是完全正確的,也是十分必要的。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化解林農經營林業的風險。據專家研究,以平均每畝400元的造林、育林成本計算,按照綜合險平均費率2%、中央財政提供30%保費補貼比例估算,如果中央財政補貼60億元,即可轉移10000億元的林業風險責任。

    總之,開展林權抵押貸款和森林保險是建立林業金融體系,優化信貸政策,創新金融産品,拓寬融資渠道,破解農村融資難題的有效途徑,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改革成果,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産力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們將與金融、保險部門加強合作,簡化操作手續,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政策措施,有效防範風險,引導和鼓勵金融、保險機構參與林權抵押貸款和森林保險,努力實現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金融事業發展的相互促進和良性循環,為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國內需求、增加農民收入作出更大的貢獻。(記者 蘇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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