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加大對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力度,取得顯著成效。但是,一段時間以來,非法集資犯罪手法又出現新的變化,各地群眾仍需提高警惕,謹防墜入不法分子的騙局。
一是以辦理養老保險名義實施犯罪。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員,宣稱能“違規”為未到退休年齡的老年人辦理正式退休,並按月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在收取受害者2至3萬元不等的好處費後,他們組織受害群眾在租賃場地登記並採集指紋,造成補辦手續的假象。犯罪分子隨後即以受害者名義辦理銀行卡,存入當月的“退休金”,進一步騙取被害人的信任,以詐騙更多的資産。
二是以家庭“分時度假”名義欺騙受害者情況突出。一些假日俱樂部、旅遊公司宣稱在全國各旅遊景點發展了幾百家度假加盟酒店和度假村,假借“國際分時度假組織”之名,精心設置騙局,以“度假權益”、“度假所有權”、“産權式酒店”、“共管公寓”等形式,誘騙受害者簽訂格式合同,購買其5年至30年不等的“分時度假”房屋居住權證及度假酒店權益和會員卡。他們故意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造成有實力的假象,在騙取眾多受害群眾的信任和投資後攜款逃之夭夭。
三是“一元租車”形式存在巨大風險。所謂“一元租車”是指租賃公司向汽車銷售公司租用汽車,再以每天一元錢的價格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需交納欲租車輛價格兩倍以上的車款作保證,並負責辦理汽車牌照和必要的車輛保險。一年後,由承租方歸還租車,租賃公司退還其保證金。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這些租賃公司均依託汽車銷售公司,自身並無經濟實力,其所出租車輛的所有權均係汽車銷售公司,一旦租賃公司資金鏈斷裂或發生攜款潛逃情況,保證金即出現兌付風險,承租方將會面臨保證金、汽車錢物兩空的局面。
四是以“民間期貨交易”為名集資詐騙。近日,一種以“民間期貨交易”為名的新型集資詐騙形式正悄然興起。犯罪分子以香煙作為標的物,重復多次“銷售”給不同投資者,誘惑群眾投資。投資者以實時市場價格在犯罪分子處購買香煙,但並不取走所購物,犯罪分子僅手寫認購憑條作為交易依據,並聲稱投資人可在任何時候以當時的市場價格兌現交易物款。但當部分受害群眾欲兌回香煙款時,發現犯罪分子早已攜款潛逃。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非法集資犯罪往往披著合法外衣,表面上是正常經營,所鼓吹的投資項目也看似收益豐碩。犯罪分子所集資金多用於高風險的股票買賣、房産投資、非法賭博及自己揮霍,往往以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返還前期投資者資金。一旦資金鏈斷裂,極易造成投資者血本無歸的悲慘結局。公安機關告誡投資群眾:要加強投資風險意識,不要過分相信犯罪分子的實力和誠信,謹慎投資,做到不相信、不參與,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