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一:
體現統一的“大部制”要求
“區縣政府作為基層政權組織,在職能定位、管理重點、運行方式上與市政府工作部門相比存在一定差異,各區縣政府間也各有差異,因此在區縣機構設置上留有一定空間。”北京市編辦負責人介紹,按照區縣功能定位的要求,區縣政府工作部門設置既與市政府機構改革相銜接,又要體現本級政府的功能特點。
亮點二:
産業佈局決定機構設置
2008年北京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關於促進首都金融業發展的意見》中指出,首都金融業的定位和目標是將北京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中心城市。2009年市政府機構改革中新組建了市金融工作局,將主要負責統籌全市金融産業建設發展。
在該《意見》中,備受關注的還有“一主一副三新四後臺”的金融業空間佈局規劃,即除金融街作為金融主中心區和CBD作為金融副中心區外,“三新”是新增海淀中關村西區、東二環交通商務區、豐臺麗澤商務區為北京市新興科技金融功能區,“四後臺”為海淀稻香湖、朝陽金盞、通州新城和西城德勝金融後臺服務區。
此次區縣機構改革中,相關區縣就設置了金融服務辦公室,主要為駐區金融機構提供服務等。
亮點三:
結合區情不搞“一刀切”
在一些工業管理任務較輕的區,則在與北京市政府機構改革相銜接的基礎上,結合區情,增設了旅遊、産業促進等機構,避免了“一刀切”。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等首都功能核心區提出,加強城市管理,保護古都風貌,大力發展金融、文化、旅遊等現代服務業,並建立健全相關組織機構;順義、通州、大興、昌平等城市發展新區,則大力發展現代製造業、臨空經濟等,併為此設置了相關産業促進機構;延慶等生態涵養區,則從加強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出發,成立了新能源與循環經濟方面的機構等。
背景鏈結
此次區縣政府機構改革,是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區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要求,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進行的。通過改革,要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係、優化結構、提高效能,逐步建立適應區縣功能定位、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此次各區縣政府的機構設置均在中央規定的機構限額內,沒有突破。按照要求,各區縣還對清理規範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臨時機構、自定行政機構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等提出了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