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以電視機
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8月11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總局機關各司局、直屬各單位發出《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説,近期,一些企業為謀取不當經濟利益,未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和著作權人授權,擅自將互聯網上的影視劇等各類視聽節目,隨意傳送到電視機終端供用戶收看,嚴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互聯網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為規範相關業務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重申如下:
一、通過互聯網連接電視機或機頂盒等電子産品,向電視機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應當按照《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廣電總局、信息産業部令第56號)、《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廣電總局令第39號)的有關規定,取得“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二、開展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應當建立具有節目播控、節目導視、版權保護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統,健全節目內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應急處理機制,確保所傳播視聽節目內容可管、可控。
三、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向電視機終端用戶傳播的視聽節目,應當符合《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及《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容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傳播的影視劇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或《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傳播的理論文獻影視片須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理論文獻影視片播映許可證》。
四、開展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著作權人的相關授權。應當採取版權保護措施,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各級廣播電視管理部門在接到本通知後,要對轄區內從事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有擅自從事相關業務的機構,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