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記者獲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門結合全省正在進行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公路客運安全整治、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整治和軍警車規範管理,即日起要求全省各級公安交警對社會輿論反響強烈的酒後駕駛等13類32種交通違法行為從嚴查處,確保交通秩序好轉。
據了解,按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輕微違法行為適應口頭警告暫行規定》,對情節輕微,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的,依然以教育、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方式處理為主;對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依法從嚴處罰。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以下13類32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將被依法從嚴整治,凡應依法並處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的,一律暫扣、吊銷其駕駛證、拘留:
(一)酒後駕駛機動車(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涉牌涉證違法行為(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故意遮擋號牌,故意污損號牌,未按規定安裝號牌,機動車號牌不清晰,機動車號牌不完整,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無證駕駛機動車等);
(三)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交通秩序混亂或擁堵的違法行為(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影響道路通行的,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機動車逆向行駛的,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時未依次等候的,不按規定駛入導向車道等);
(四)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不避讓行人;
(五)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
(六)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七)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
(八)過度疲勞駕駛營運客運機動車的;
(九)貨運機動車(包括低速貨運汽車、拖拉機)違反規定載客的;
(十)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
(十一)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違反停車規定的;
(十二)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違反規定倒車或逆行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載人的。(盧學民 記者 鄭先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