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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法為民 給災區“破碎”家庭帶來希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23日   來源:四川日報

    2008年7月25日,在四川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甘道明宣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員傷亡家庭再生育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即日起施行。話音剛落,掌聲如雷。

    截至今年6月底,四川省災區各級服務機構已免費為再生育服務對象提供諮詢和健康檢查等技術服務38682人次,診治不孕不育相關疾病2731人次,開展産前篩查和診斷550人次,實施輔助生殖技術39人次。截至7月底,全省災區已有2190名婦女懷孕,佔全省符合再生育政策且有再生育意願婦女的37.7%,有806名嬰兒健康出生。

    震後74天立法速度前所未有

    地震剛過兩三天,就有子女死亡的育齡夫婦向當地計生部門諮詢再生育政策。據統計,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子女傷亡的計劃生育家庭高達1萬多個,其中子女死亡傷殘的獨生子女家庭約8000多個。據德陽市人口計生部門抽樣調查,該市有子女死亡家庭中,育齡婦女佔90.42%,其中明確表示考慮再生育的佔74.47%。

    在群眾迫切的願望下,去年6月18日至24日,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宇坤帶隊,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會同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組成3個立法調研組,冒著時有發生的余震,深入到都江堰市、北川、安縣、綿竹、青川、漢源等地震重災區開展調研。

    夫妻一方要達到幾級傷殘才允許再生育?是否把原違法超生家庭在地震中子女均傷殘以及夫或妻傷殘的家庭納入再生育政策等關鍵問題進行仔細研究……幾經調研和討論,一週後的6月30日,四川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提出了《關於提請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員傷亡家庭再生育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7月25日上午,“5·12”汶川特大地震後僅74天,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決定》,明確規定3類家庭被允許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一是現有一個子女且傷殘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的,或者符合規定生育兩個子女且傷殘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的;二是夫妻一方為三級以上傷殘,家庭現有一個子女的;三是夫妻一方為喪偶再婚,雙方現有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且即日執行。

    以人為本給災區家庭播下希望

    “那時候真覺得生活一點希望都沒有。”13日,德陽什邡市湔氐鎮雙流村村民方遠鳳回憶道,地震帶走了她16歲的女兒,曾使這個家庭一度陷入絕望。“後來知道我們還可以再要一個孩子。”表達了這個意願後,方遠鳳成為當地“五個一”的服務對象,即:建一套健康檔案,設一張服務登記卡,送一套再生育愛心禮包,落實一名技術員跟蹤服務,確定一名幹部幫助聯絡。“你看,他多可愛。”如今,方遠鳳摟著4個月大的孩子,眉眼之間滿是歡笑。

    “災後,四川省在計劃生育政策上針對特殊事件、特殊區域、特殊人群作出調整,將各方面的意願很好地集合起來,贏得了群眾滿意、輿論滿意和領導滿意。”今年7月22日,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分組審議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員傷亡家庭再生育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時,委員們這樣總結。

    跟蹤監督大事記

    * 2008年7月30日,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宋國文出席國家人口計生委副主任江帆在四川主持的“再生育全程服務行動”項目啟動儀式。

    * 2008年11月14日,省人大常委會聽取省人口計生委彙報《決定》的落實情況。會後,省人大將聽取省政府的彙報列入常委會2009年重點工作計劃。

    * 2009年4月13日,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進行專題討論,督促有關方面抓緊落實整改措施,力爭工作取得實效。在職責範圍內,做好計生、衛生、財政、社會保障等部門的協調工作,增強再生育服務工作的助推力。

    * 2009年7月20日,在《決定》實施一週年之際,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全體會議上,副省長陳文華代表省人民政府作了《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在隨後的分組審議中,陳文華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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