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今年5月公佈的《關於開展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製品生産許可證無證查處工作的公告》有關規定,從9月1日起,紙杯、紙餐具等食品用紙包裝、容器必須有QS標誌才能在市面上出售。然而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市場上仍然有一些沒有QS標誌的紙杯、紙盤等食品用紙包裝容器在銷售。
質檢總局食品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説,産品標識是在産品或者其包裝上用於識別産品或其特徵、特性所做的各種表述。QS是表示生産企業具備了生産許可必備條件的標誌,QS標誌和生産許可證編號是産品標識的組成部分。
該負責人表示,從2007年6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已對紙杯、紙餐具、食品包裝紙等21種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食品用紙製品實施生産許可制度。目前,全國已有308家生産企業獲得了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製品生産許可證。
根據有關規定,取得生産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獲證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在其獲證産品上或者産品外包裝上、説明書上標注生産許可QS標誌和生産許可證書編號。屬於實施生産許可管理的産品,而生産企業未取得生産許可證的産品,不能在其産品或者包裝、説明書上標注生産許可QS標誌和生産許可證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