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至5日,江蘇省委、省政府在南通召開全省深入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會議。省委書記梁保華、省長羅志軍為此作出批示。中央綜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綜治委主任林祥國出席會議並講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柏蘇寧、省政協副主席張九漢、省法院院長公丕祥、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出席會議,副省長史和平主持會議。
2003年以來,江蘇省創新發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建立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牽頭協調、司法行政指導管理、調處中心具體運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方廣泛參與,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于一體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糾紛。六年來,沒有發生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大調解機制已成為江蘇省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特色品牌。
陳冀平對江蘇省大調解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江蘇的大調解工作是全國繼“楓橋經驗”之後的又一創舉,為新形勢下全國各地化解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提供了新鮮經驗。陳冀平強調,要落實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責任制,把大調解工作列入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衡量領導幹部晉職晉級、評比先進和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明確各類調解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大調解工作獎懲激勵機制,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做調解工作光榮、化解矛盾糾紛有功的濃厚氛圍。
林祥國在講話中指出,深入推進大調解工作,既要全面推進,又要突出重點。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狠抓調處中心建設、“三調”銜接配合、基層調解工作、專業調解工作、調解隊伍建設等重點工作,不斷強化重點措施,確保大調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進一步加強專業調解工作,建立健全專業調解機制。要進一步加強調解隊伍建設,積極探索調解隊伍職業化、專業化的新途徑,優化調解隊伍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建立一支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要求相適應的專職調解員隊伍。
史和平強調,各級政府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行政機關的行政調解工作。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要進行聽證,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王志高 沈崢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