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8月,遼寧省工商局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了物業服務和電信服務行業“霸王條款”專項整治行動。截至8月底,遼寧省各級工商機關共檢查物業服務企業2278戶,電信服務企業342戶,企業自行改正相關條款827條,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35份,實施行政處罰30件,糾正“霸王條款”1362條。為有針對性地開展此次集中專項整治行動,省工商局在積極深入企業調查、廣泛徵求社會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關於印發物業服務和電信服務合同“霸王條款”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確了整治範圍、重點及內容,確定以“未繳納停車費,業主車輛不準進出小區”、“辦理入網按規定交納的首次預存話費未消費完畢之前,不能辦理退網相關業務”等28條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物業服務和電信服務的不平等格式條款(“霸王條款”)為整治重點,並對整治工作的步驟、措施、要求進行了具體安排。同時,通過調查摸底、加強宣傳教育、規範經營行為,物業服務和電信服務企業的認識得到很大提高,紛紛自行改正存在的“霸王條款”,並與當地工商機關溝通,主動將改正後的合同、廣告及宣傳資料送工商機關備案。
遼寧移動、遼寧聯通、遼寧電信三家電信服務商對此次整治行動高度重視,對自身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通過發佈公告、重新修訂印製新版入網協議等方式糾正“霸王條款”,清理合同條款近百條,廢除原有合同(協議)並重新印製近百萬份,使我省電信服務行業存在已久的“霸王條款”問題,基本上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