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起到2011年,青海省將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9.8萬套,其中以新建、配建等方式籌集廉租住房1.9萬套,通過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解決7.9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2.3萬戶,基本解決12.16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聯合製定的《青海省2009─2011年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規劃》經省政府同意本月出臺實施,《規劃》明確了青海省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3年總體目標、保障方式和保障標準等。
《規劃》指出,青海省將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的多渠道、多層次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保障體系,力爭經過三年的努力,使青海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城鎮廉租住房建設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與破産企業職工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相結合,與解決其他群體住房困難問題相結合,與加強項目建設和管理相結合,與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相結合。
根據青海省實際,城鎮廉租住房將通過新建、配建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籌集房源,同時繼續實施租賃補貼制度,新增廉租住房採用統一集中建設和結合棚戶區改造方式進行。廉租住房保障標準控制在單套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內,保證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賃補貼額根據當地平均市場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
統計調查顯示,目前全省城鎮廉租住房需保障的群體為12.16萬戶。《規劃》在確定總體目標的同時,明確:2009年,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3.4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0.8萬戶,解決4.2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2010年,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3.4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0.8萬戶,解決4.2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2011年,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3.0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0.7萬戶,解決3.7萬戶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記者/張利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