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安全生産技術
支撐體系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建設項目中期檢查的通知
安監總廳規劃〔2009〕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為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産技術支撐體系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項目(以下簡稱專業中心項目)建設及設備採購工作規範化,加快省級專業中心項目建設進程,決定對各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建設有關工作進行中期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1.實驗室建設項目執行情況,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建設進度和取得效果等。
2.儀器設備採購情況,包括招投標工作組織情況,非標設備採購情況,採購合同執行情況,預計竣工時間。
3.實驗室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包括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建設資金支付、節余情況。
4.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二、檢查方式及要求
1.中期檢查工作採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查工作由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抽查。本次中期檢查結果將作為省級專業中心實驗室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重要指標。
2.自查工作要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安全生産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項目建設實施的指導意見》(安監總規劃〔2009〕5號)及《建設合同書》的要求進行,按上述內容認真組織編寫《省級專業中心建設項目執行情況報告》。
3.請各單位10月10日前將《省級專業中心建設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徑直寄規劃科技司)。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