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建立工傷預防的工作模式,完善工傷預防的相關政策,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工傷預防工作積累實踐經驗,探索建立我國工傷預防的制度體系,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出 《關於開展工傷預防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決定,結合河南、廣東和海南三省工傷預防工作實際,選擇鄭州、洛陽、安陽、三門峽市;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市;海南省省本級、海口市、昌江縣、儋州市作為工傷預防試點城市。試點工作將在今明兩年進行。
通知明確要求,試點城市在試點期間要規範工傷預防費的使用範圍和項目;探索工傷預防費的合理提取比例;規範工傷預防費管理使用程序;探索建立工傷預防費的管理監督機制;探索建立部門間協調工作機制。通知還指出,工傷預防是建立健全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和工傷康復三位一體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通過開展工傷預防,促進安全生産,避免和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可有效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開展工傷預防,減少經濟損失,可有效控制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開展工傷預防,減少企業內部不安全的管理和技術因素,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可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我國工傷保險事業快速發展,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參保人數和基金規模不斷增加,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為開展工傷預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中國勞動保障報 公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