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對蠶桑産業的提升改造,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促進蠶桑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重點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蠶桑專業合作社發展、蠶繭生産基地建設和生産技術提升。
發展蠶桑專業合作社。合作社銷售、加工本社成員生産的蠶繭,視作農民自産自銷。蠶桑主産縣(市、區)政府將引導蠶桑科技示範戶、繭絲加工企業、村經濟合作社、供銷社、蠶桑技術輔導員等牽頭,發展蠶桑專業合作社。
推進以訂單為紐帶的産業化經營。帶動作用明顯、符合基本條件的繭絲企業將優先享受農業龍頭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推廣以訂單為紐帶的“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生産經營模式,鼓勵繭絲龍頭企業向合作社、蠶農出訂單,實行“保護價收購、二次返利”等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蠶繭收購風險金。
培育多元化蠶繭收購主體,加強市場管理。凡符合《鮮繭收購資格認定辦法》規定條件的蠶桑專業合作社、繭絲加工企業等,均可申報鮮繭收烘資格認定,各地不得限制申報。
加大對蠶繭、蠶種生産基地建設的扶持力度,推廣先進技術。在繼續推進蠶桑西進和優化改造工程的過程中,重點支持蠶桑專業合作社、繭絲龍頭企業的優質繭基地及標準化蠶種生産基地,培育一批基礎好、技術強、質量優、品牌響的蠶種生産企業。在蠶桑主産區,省級農技推廣項目將優先支持優質繭生産技術。
開發利用蠶桑資源。大力推廣桑枝黑木耳、桑園養雞、桑園套種、桑枝地板等種養、加工利用模式,同時鼓勵開發以蠶桑體驗、採摘為主要內容的休閒觀光農業,發展蠶繭初加工,做大做強絲綿與被服加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