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加快推進
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商務廳(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服裝生産國、消費國和出口國。目前,我國紡織服裝行業在生産加工領域具備一定國際比較優勢,但研發、設計和銷售等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存在較大差距;促進紡織服裝自主品牌發展的外部環境急需改善;紡織服裝行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有待加強;紡織服裝自主品牌國際化程度較低等,這些都嚴重制約我國紡織服裝自主品牌的成長。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培育我國的跨國企業和國際知名品牌”。加快自主品牌建設已經成為新時期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任務。當前,在紡織工業處於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時期,以服裝、家紡等紡織終端産品為重點,加快推進紡織行業自主品牌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由紡織大國向紡織強國邁進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推進我國自主品牌建設的有益探索。為做好我國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形成全方位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運行機制,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實現我國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國際化,增強服裝、家紡行業綜合競爭力,促進我國由紡織大國向紡織強國的轉變。
(二)總體目標。到2015年,基本形成健康、規範的服裝、家紡自主品牌發展的市場和社會環境;培育發展一批以自主創新為核心、以知名品牌為標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優勢服裝、家紡企業;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在國內國際市場佔有率顯著提高;形成若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服裝、家紡自主品牌。
(三)基本原則。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發揮企業創建自主品牌的主體作用,增強品牌意識,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研發、質量、管理、營銷水平。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形成一批消費者認可的服裝、家紡自主品牌。
堅持以政策為引導。通過政策引導、規範市場、營造環境和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健康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提高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綜合實力。一是樹立自主品牌意識,制定企業自主品牌發展規劃。二是加強科技進步和技術改造,完善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提升服裝、家紡行業加工製造水平和産品品種質量。三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研發設計投入,著力培養設計師隊伍,提升服裝、家紡設計創意水平,培育服裝、家紡品牌文化。四是通過管理、營銷創新和信息化建設,提高自主品牌管理水平、營銷水平、宣傳策划水平和市場快速反應能力,大力開拓銷售渠道和營銷網絡,擴大服裝、家紡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
(二)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一是營造公平規範的國內市場環境,加強和改善市場監管,實現國內外服裝、家紡品牌同等市場待遇。二是打破地方保護,消除市場壁壘,減少重復檢測,構建國內統一市場,為服裝、家紡自主品牌開拓國內市場提供便利服務,減輕企業負擔。三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對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和自主品牌的宣傳力度,宣傳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典型,形成全社會爭創、發展、消費、保護自主品牌的氛圍。
(三)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務體系。一是加強服裝、家紡自主品牌戰略研究,指導和推動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二是建立完善人才培訓體系,為服裝、家紡企業提供人力資源、企業管理、市場信息及員工培訓等方面服務。三是加強産品研發設計和品牌推廣平臺建設,重點培育一批具有較大規模、較強影響力的服裝、家紡設計創意中心和品牌推廣中心。四是加強信息諮詢和質量檢測體系建設,為企業對外交流、信息諮詢、技術諮詢提供服務。
(四)積極開拓國內市場。一是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要明確品牌定位,以國內市場為基礎,不斷開發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的産品,引導、擴大消費。二是大力發展自主品牌連鎖店、專賣店、專業店、電子商務等符合現代流通發展趨勢的新型流通銷售模式,建立多層次的自主品牌銷售渠道。三是積極推進“自主品牌進名店”活動,鼓勵“自主品牌創名店”,擴大自主銷售比例。四是大力開拓農村市場,發揮紡織服裝專業市場的渠道作用,利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下鄉。
(五)大力開拓海外市場。一是積極引導企業“走出去”,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鼓勵具備條件的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到海外投資設廠,利用當地資源、政策和市場,建立開拓國際市場的橋頭堡。二是推進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跨國並購投資,獲得海外銷售渠道,在傳統市場逐步建立國際化的研發、銷售和服務體系。三是大力開拓新興市場,以新興市場為切入點,逐步建立服裝、家紡自主品牌海外銷售渠道。四是定期在有關目標市場舉辦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專題博覽會、展銷會、發佈會,擴大服裝、家紡自主品牌的國際影響力和品牌效應。
(六)實施自主品牌重點工程。按照“扶優扶強”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託行業組織,選擇自主創新能力強、市場覆蓋面廣、市場佔有率高、企業盈利能力強的100家左右服裝、家紡自主品牌企業進行重點跟蹤和培育。在跟蹤培育過程中堅持“動態管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始終保持服裝、家紡自主品牌的先進性和競爭性,爭取儘快形成一批國際化服裝、家紡自主品牌。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支持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支持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提高研發設計能力,建立公共研發設計平臺,在信息、人才等方面向企業提供幫助,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為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提供金融服務。建立新型銀企關係,引導金融機構創新商業運作模式,鼓勵服裝、家紡企業利用自主品牌作抵押,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融資,探索建立企業自主品牌信用擔保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上市、發行債券,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鼓勵企業以自主品牌為紐帶進行並購重組。
(三)扶持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拓展海外市場。鼓勵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走出去”,在重點出口市場和新興市場定期舉辦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展覽會,支持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展會、廣交會、服裝服飾博覽會;引導企業積極進行商標國際註冊,主動使用自主商標;對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在境外商標註冊、專利申請、渠道拓展等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四)加大服裝、家紡自主品牌保護力度。加強跨區域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産權保護的協調工作;加強涉外知識産權保護,逐步建立涉外知識産權糾紛預警應對機制;加強對合資合作過程中服裝、家紡自主品牌的保護和管理,國外資本收購兼併我國重點品牌應經有關部門批准,防止自主品牌被惡意收購;加大對服裝、家紡行業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力度,適時開展服裝、家紡行業市場專項整治活動。
(五)發揮行業協會和商業企業的作用。積極支持中國紡織工業協會、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等社會仲介組織開展服裝、家紡自主品牌進名店、自主品牌推廣、市場拓展、信息諮詢、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活動。商業企業對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實行“五優”:優惠進場、優先上櫃、優先宣傳、優先銷售、優先結算,充分發揮商業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優勢,為自主品牌服裝、家紡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提高服裝、家紡自主品牌適銷率。
(六)加強組織領導。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中國紡織工業協會、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等部門和單位建立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工作的會商機制,不定期召開會議,確定工作重點,協調和指導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各部門要按照“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協同配合、全面推進”的原則,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綜合協調,全面指導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工作;發展改革委協調支持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技術進步等工作;財政部負責研究制定對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財稅支持政策;商務部負責推動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國際化工作,整頓和規範流通領域經濟秩序;人民銀行負責推進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的金融支持工作;工商總局負責規範商標註冊與管理,加強行政執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質檢總局負責加強質量宏觀管理和産品質量監督工作,共同推進企業實施名牌發展戰略;中國紡織工業協會、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充分發揮仲介組織作用,協助政府部門,幫助企業做好相關工作,引導企業加強行業自律,規範有序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推進自主品牌建設;新聞單位要積極引導輿論,宣傳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區域經濟特點和行業發展實際,制定本地區的服裝、家紡自主品牌發展規劃,落實扶持政策,全面推進我國服裝、家紡自主品牌建設。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