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上市或再融資公司在重慶市的環保核查工作,市環保局組織制定了《關於上市或再融資公司環境保護核查的規定》。《規定》明確除火力發電等重污染行業生産經營公司的環保核查工作由環保部統一組織核查外,其餘上市或再融資在重慶註冊的公司由重慶市環保局組織核查。
核查內容包括“環境影響評價”與“三同時”情況;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情況;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和危險廢物情況;環保設施運行情況;不使用違禁物質與符合産業政策情況,企業環境管理制度以及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