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至10月20日,中央政府在香港發行的60億元人民幣國債實現超額認購,發行取得圓滿成功。
香港投資者申購本次人民幣國債的金額為180 億元,認購達到3 倍,其中,個人投資者認購申請超過149,451份。最終分配時,將先保證個人投資者每人至少一手(10000元),再按每名投資者有效申請數量的比例進行分配,最終通過抽籤方式決定分配數量。
本次人民幣國債期限分為2年、3年和5年,其中5年期只向機構投資者發行。2年期票面年利率為2.25%,3年期為2.7%,5年期為3.3%。人民幣國債零售部分發行50億元,機構部分發行10億元;其中,2年期發行30億元,3年期發行25億元(零售部分20億元,機構部分5億元),5年期發行5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民幣國債在香港成功發行,表明了香港投資者對國家經濟和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充滿信心,為內地與香港進一步加強財政金融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本次人民幣國債發行日為2009年10月27日,每半年派息一次,利息支付日為2010年4月27日起直至債券到期日每年的4月27日及10月27日。2年期債券到期日為2011年10月(現時預期為2011年10月27日),3年期則為2012年10月(現時預期為2012年10月27日),5年期則為2014年10月(現時預期為2014年10月27日)。若付款日並非香港或北京的營業日,則一般于下一個營業日支付。
本次人民幣國債發行的聯席牽頭行及入帳行為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參與此次國債零售部分發行的銀行包括: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集友銀行有限公司、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信嘉華銀行有限公司、大新銀行有限公司、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永亨銀行有限公司及永隆銀行有限公司等19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