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工商局近年來認真按照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要求部署,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方法,制定出臺四項方便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措施,積極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
一是放開最低“出資額”限制。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創辦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資本實行申報制,登記設立不受註冊資本最低出資額限制,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
二是放開“經營範圍”限制。高校畢業生創業可以自主選擇經營範圍,對實行前置許可的項目應依據行政許可規定的經營範圍具體核定;對新興行業本著“法無禁止即為合法”的原則進行登記註冊。
三是放開“經營場所”限制。高校畢業生從事動漫設計、電子商務、翻譯服務、軟體設計開發、網絡技術開發等不影響周邊環境和公共安全的經營項目,以及設立流動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利用家庭住所、租住房、臨時商業用房等場所,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四是放開“行政事業性收費”限制。高校畢業生自畢業起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房屋仲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工商部門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