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城鎮職工從一個城市“跳槽”到省內其他城市後,養老保險將可實現自由轉移。 10月20日,遼寧省出臺了《關於實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遼寧省將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業務管理。個人繳費比例統一確定為8%。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是一種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險管理方式,在遼寧省這個大的統籌區域內,將實行統一的保險制度,包括統一養老保險政策、統一保險費徵收主體、統一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統一養老金計發辦法和養老金調整政策等。
在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上,根據《通知》要求,遼寧省企業以上月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企業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最高不高於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低於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為8%。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以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最低不低於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為20%。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賬戶。
同時將統一養老保險業務管理。遼寧省將統一個人賬戶轉移、接續辦法,建立一個省級的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先從市級數據整合開始逐步過渡到省級集中管理,並統一管理遼寧省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基金,屆時,遼寧省職工在工作變動時保險賬戶將可自由轉移,而不是目前的只轉保險關係而帶不走賬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