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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黨委出臺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訓練工作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3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公安部黨委日前就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訓練工作出臺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緊緊圍繞部黨委關於推進“三項建設”的戰略部署,把教育訓練工作置於公安事業的大局來謀劃,置於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來把握,置於促進公安隊伍全面發展的關鍵環節來擺布,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訓練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教育訓練工作的整體水平,全面提高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

    意見提出,要通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訓練工作,使廣大公安民警履行職責的能力明顯增強,推進落實“三項建設”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公安教育資源有效整合,信息技術得到廣泛應用,基層基礎建設不斷加強;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學歷教育與在職培訓協調發展;教育訓練內容體系、組織管理體系、方式方法體系、規章制度體系、基礎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初步形成全警參與、職責分明、管理科學、保障有力的大教育、大培訓工作體系。

    意見提出,要加強落實“三項建設”素質能力培訓。廣泛開展信息化建設應用培訓,著力提高信息採集、分析研判、網上作戰水平,不斷增強信息化實戰應用能力。大力加強執法規範化培訓,教育廣大公安民警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藝術,切實做到理性、公正、文明、規範執法,努力實現執法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與政治效果的統一。大力開展群眾工作能力訓練,著力提高廣大公安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積極構建“警愛民、民擁警”的和諧警民關係。

    意見強調,要加強職業技能和實戰訓練。強化警務技能和戰術訓練,著重抓好武器警械使用訓練及考核,增強民警自我防範意識和實戰能力。強化民警心理健康訓練,提升民警的環境適應能力、情緒調控能力。強化崗位業務技能和媒體應對訓練,提升民警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和輿論引導水平。

    在統籌內外教育訓練資源,切實抓好領導幹部和專業人才的教育培訓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強中高級領導幹部培訓,定期組織首任公安廳局長、地市公安局長培訓,切實提高領導幹部把握大局、駕馭複雜局勢和科學決策的能力。2009年至2012年,公安部組織開展公安機關中高級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國際化培訓,著力培養一批具有寬廣視野和戰略思維、熟悉國際規則和現代管理知識、善於把握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的優秀中青年領導及後備幹部。要建立縣級公安局長輪訓長效機制。公安部依託部屬高等院校,定期對全國縣級公安局長、政委進行系統培訓和專題輪訓。省級公安機關要建立市、縣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輪訓長效機制,做到領導幹部培訓常態化、制度化;依託所屬公安院校建立基層所隊長培訓基地,加強對縣級公安機關基層所隊長的集中系統培訓。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要以提高推進落實“三項建設”能力為重點,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組織基層所隊長集中輪訓。市(地)級公安機關要組織好對基層所隊領導班子成員的集中輪訓。

    意見同時提出,要加強公安機關專業人才培養。各級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要積極依託公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採取國內培訓、國外研修相結合等方式,有計劃、分類別、分層次地開展各級各類專業人員、科技人員培訓,努力在各警種、各領域形成一大批專業帶頭人和領軍人物,培養一支研究型、專家型專業人才隊伍,推動公安專業化建設。要根據公安工作的現實需要,大力培養一批藏漢、維漢、蒙漢、朝(韓)漢等“雙語”人才。

    為增強教育訓練的實戰性,意見提出,要深入推行“輪訓輪值、戰訓合一”訓練模式,切實解決工訓矛盾和戰訓脫節問題。要將推行“輪訓輪值、戰訓合一”訓練模式與改革警務工作機制、調整民警身心和強化機動作戰能力有機結合起來,不斷豐富發展訓練內容和方式方法。要結合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社會治安狀況,科學設置訓練課程,增強訓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根據警力狀況和警務規律特點,合理確定輪訓規模和批次,並區分不同警種按戰鬥單位編組編隊,形成精簡高效的層級管理體系和指揮調度機制,確保輪訓隊伍隨時能夠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擔負起機動作戰任務。

    在加強教官隊伍建設方面,意見提出,要積極推行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講課制度,著力培養一支“能幹會講”的領導幹部兼任教官隊伍。選拔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民警及時充實教官隊伍,大力提升警務技能戰術教官隊伍的規模和質量。2009年底前,公安部在全國聘用首批100名“三項建設”實戰教官。省、市、縣級公安機關要分別建立優秀教官評聘及使用制度,分級建立教官庫。

    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著眼教育訓練工作科學發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保障。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將公安隊伍教育訓練經費單獨立項,並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原則上不低於公用經費5%的標準實現足額保障。按照“誰調訓誰負責”的原則,切實保障教育訓練費用,著力減輕基層公安機關和基層民警的經濟負擔,確保廣大民警的教育訓練工作。加大裝備投入,公安機關列裝新裝備要將公安院校和訓練基地納入列裝範圍,在裝備全面投入使用前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培訓,著力提高新裝備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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