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要在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同時,重點加強基層防汛抗旱隊伍組建工作,加強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推進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等。《意見》提出,通過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意見》明確指出,氣象部門要組織村幹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並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颱風、強降雨、大風、沙塵暴、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範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禦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地質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基層應急隊伍工作經費,由地方政府給予保障。
《意見》要求,完善基層應急隊伍管理體制機制和保障制度。公安、國土資源、交通、水利、林業、氣象、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推進基層應急隊伍組建工作。
針對《意見》提出的要求,中國氣象局已及時做出部署,要求有關部門制訂落實方案,進一步完善氣象應急隊伍,發揮氣象協調員、信息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