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加強新形勢下軍隊心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意見》強調,各級黨委要把開展心理服務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部隊建設的經常性基礎性工作,作為服務部隊、服務基層、服務官兵的實際舉措,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推動部隊心理服務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意見》對軍隊心理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心理服務工作遵循的原則、心理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和心理服務工作運行機制、組織領導等作出詳細規定,對軍隊心理服務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內容,從八個方面作了規範。
抓好心理知識普及教育。把普及心理知識納入部隊經常性思想教育,引導官兵正確認識心理現象,了解常見心理問題,掌握心理調節方法,開展挫折教育、青春期心理教育等,幫助官兵提高心理認知和自我調適能力。
開展心理測試評估。建立完善覆蓋各類人員的統一規範的心理測查量表體系,逐步在全軍各類人員中定期開展心理測評和選拔,建立官兵心理檔案。
組織心理訓練。把心理訓練納入部隊軍事訓練之中,加強官兵心理適應能力、穩定能力和承受能力訓練,強化戰鬥精神。
搞好心理諮詢疏導。廣泛開展心理諮詢活動,採取面對面諮詢、熱線電話諮詢和專家網上在線諮詢等辦法,回答官兵提出的心理問題,為官兵進行心理調適和疏導。抓住部隊任務轉換、重大政策制度出臺、官兵面臨進退去留等容易誘發心理問題的時機,積極開展心理諮詢和疏導,解答官兵心理困惑。
進行心理診斷治療。科學鑒別區分生理問題與心理問題、思想問題與心理問題、一般心理問題與嚴重心理障礙、心理疾病與精神疾病,防止誤判誤診。
實施心理危機干預。組織專業力量,根據官兵心理應激反應狀況,運用社會情感支持、個體認知干預、教授心理應對方法等,幫助官兵消除心理困擾。
做好遂行重大任務心理服務工作。深入分析遂行重大任務對官兵心理的影響,預測和了解官兵心理活動和變化趨勢,研究制訂心理服務保障方案。
強化戰時心理防護。堅持不懈地加強馬克思主義戰爭觀、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和戰場政治紀律教育,打牢官兵心理防護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