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11月2日下午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關於促進上海新能源産業發展的若干規定》和《關於促進上海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
會議指出,新能源産業和新能源汽車産業事關上海長遠發展,是上海高新技術産業化工作的兩大重點,必須全面梳理既有的各項扶持政策,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優化發展環境,確保形成政策合力。要著眼于提升整個産業鏈的競爭力,大力支持新能源産業的研發、推廣、應用,鼓勵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著力開拓國內外市場,通過降低成本,在應用中提升産業整體競爭力。
據悉,《關於促進上海新能源産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的制訂原則,一是梳理既有政策與突破創新相結合,二是整體推進與突出重點相結合,三是産業發展與應用示範相結合。《若干規定》共分三部分內容,包括重點支持領域和發展原則;
新能源裝備産業發展政策,包括首臺(套)、專項資金、技術創新、稅收、人才、金融、企業總部、産業基地和國際交流合作等9方面內容;新能源開發利用支持政策,包括發展規劃、項目核準、電價、財政補貼、新産品應用等5方面內容。
《關於促進上海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本著支持研發、推進産業、鼓勵應用、加強配套的原則,在集成現有政策的基礎上,力求提出破解産業發展瓶頸的突破性政策,重點指向技術研發和産業化、應用推廣、産業基地和檢測服務等三個方面。此外,結合上海市正在研究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放大效應,引導社會資金投向上海市重點發展的新能源汽車等高新技術産業領域。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