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糧食綜合生産能力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産能力規劃(2009-2020年)》答記者問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産能力規劃(2009-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為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規劃》精神,確保《規劃》順利實施,提升糧食綜合生産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記者:請介紹一下《規劃》出臺的背景?
答:糧食安全始終是治國安邦的頭等大事,也是當前擴大內需、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基礎,黨中央、國務院對此一直高度重視。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近年來,我國糧食生産取得巨大成就,有力地支持了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在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推進階段,農業仍然是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糧食和食物安全仍然面臨嚴峻挑戰:一是受耕地、水資源、氣候等因素變化影響,糧食繼續增産的難度越來越大;二是糧食需求剛性增長,糧食供求將長期處於緊平衡狀態;三是糧食品種結構和生産佈局矛盾突出,國際市場糧食價格大幅波動,宏觀調控難度加大;四是糧食生産比較效益低下將長期存在,政策支持需要不斷加強,建立促進糧食生産穩定發展長效機制的任務艱巨。
2008年7月,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明確要求抓緊編制《規劃》。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央1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都明確提出了加快編制和實施《規劃》的要求。李克強和回良玉副總理也多次對《規劃》編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此,2008年7月,我委會同農業部、水利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鐵道部、人民銀行、糧食局、統計局、林業局、氣象局、銀監會、中儲糧總公司等14個部門和單位,編制了《規劃》,經國務院審議同意後,以國辦發[2009]47號文件正式印發。
記者:如何理解《規劃》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答:《規劃》提出的指導思想主要有三層含義:一是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強調要堅持立足國內實現糧食基本自給的方針,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二是強調建立糧食持續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礎條件,提高裝備水平,推進科技進步,轉變發展方式,不斷增強糧食綜合生産能力、抗風險能力、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三是強調保護和調動三個方面積極性,即農民種糧積極性、科技人員創新積極性和地方政府抓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穩步增産。
按照《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對2020年我國糧食需求的預測,《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糧食生産能力達到11000億斤以上,比現有産能增加1000億斤。為實現上述目標,需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億畝以上,基本農田面積15.6億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5.8億畝以上;糧食單産水平達到700斤,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5%以上,科技貢獻率達到55%。同時,為便於檢查和考核,《規劃》還提出了到2010年和2015年的階段性目標。
記者:《規劃》提出的糧食增産主要途徑和建設任務是什麼?
答:針對目前我國糧食生産存在的主要制約因素,《規劃》著眼于我國糧食增産潛力,從6個方面提出了未來增産的主要途徑:一是改善灌溉條件,改造中低産田,提高耕地産出能力;二是選育推廣優良品種,加快更新換代,實現良種良法配套;三是改進耕作方式,提高復種指數;四是推廣重大技術措施,提高技術到位率;五是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促進節本增效;六是加大病蟲害防控,降低損失率。
根據我國農業區劃特點、生産技術條件和增産潛力等因素,《規劃》將全國糧食生産區劃分為核心區、非主産區産糧大縣、後備區和其它地區四類地區。糧食生産核心區是從13個糧食主産省(區)選出的680個糧食生産大縣(市、區、場),功能定位是提高商品糧調出能力;非主産區産糧大縣是從11個非糧食主産省(區)選出的120個糧食生産大縣,功能定位是提高區域自給能力;後備區是吉林等省區的部分適宜地區,功能定位是加強國家糧食戰略儲備;其它地區是指上述三類區域以外的地區,功能定位是提高糧食生産總體水平。
根據不同區域的農業生産特點、制約因素和增産途徑,《規劃》提出了8項建設任務,分別是:建設大中型灌區等水利骨幹工程,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積;建設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等田間工程,改造中低産田;加強優良品種和先進栽培技術研究,提高糧食科研創新能力;完善良種繁育和技術推廣體系,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進糧食生産全程機械化,提高機械作業水平;完善防災減災體系,提高糧食生産的抗災能力;加強農業生態環保體系建設,保護水土資源,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完善糧食倉儲物流體系等。
記者:按照上述增産途徑和建設任務,能否實現《規劃》提出的增産目標?
答:按照上述增産途徑挖掘增産潛力,全面完成《規劃》提出的各項建設任務和增産目標是完全可能的。同時需要説明的是,受我國氣候、水土資源、耕作制度等因素的影響,未來12年在完成糧食增産總量目標的同時,仍然存在糧食品種結構不平衡的問題,其中小麥和稻穀將産大於需,玉米和大豆産需仍有缺口。稻穀、小麥是重要的口糧品種,特別是小麥既可用作口糧,也可適當轉化為飼料,耐儲存,對年際間供求平衡調劑作用大,産能適當大於消費有利於穩定糧食市場。為緩解糧食品種結構矛盾,《規劃》提出,要積極推進種植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玉米生産,擴大玉米種植面積;引導社會公眾調整膳食結構,增加小麥、大米及米麵制食品消費;按照安全、優質、營養、方便的要求,進一步開發小麥多種用途,加快發展以小麥為原料的方便食品,推進傳統主食品工業現代化、産業化;在保證口糧消費需求的前提下,積極鼓勵發展以小麥為原料的飼料加工;調控糧食加工轉化,適度控制以玉米為原料的深加工業規模;加強糧食市場價格調控,根據糧食分品種供需情況,合理確定糧食品種間比價關係,適時、適度提高玉米價格,鼓勵農民擴大玉米生産,合理釋放小麥、水稻産能,並必要時通過國際市場進行品種調劑,實現糧食供需品種平衡。
記者:《規劃》提出了哪些促進糧食生産的長效機制?
答:《規劃》主要從9個方面提出促進糧食增産的長效機制:一是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明確中央和地方糧食安全責任;二是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穩步推進土地規模經營;三是嚴格耕地資源保護,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四是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提高技術裝備水平;五是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完善建管機制;六是擴大財政補貼規模,完善獎補政策;七是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流通體系;八是加強糧食市場宏觀調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九是引導糧食生産和消費,促進糧食品種結構平衡。這9條促進糧食生産的長效機制,是在我國耕地資源有限的前提下,通過提高糧食單産水平實現增産目標所必需的。在這裡,我要重點強調三點:一是切實保護好耕地,確保耕地面積不再減少,同時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穩定糧食播種面積,這是糧食增産的基礎;二是加快科技進步,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糧食生産條件,提高單産水平和抗災能力,這是糧食增産的主要途徑;三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探索建立糧食主産區與主銷區的利益聯結機制,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整合糧食産能建設資金並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建管機制,這是糧食增産的體制保障。
記者:《規劃》提出的增産任務和措施如何落實?
答:為落實《規劃》提出的增産任務和措施,《規劃》明確了有關部門、各級政府的工作職責。一是承擔建設任務的省(區、市)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的規劃實施領導小組,協調規劃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要根據規劃確定的任務,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規劃,將增産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建立目標責任制,明確縣級政府的主體責任和相關政策措施,確保完成糧食增産任務。二是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加強指導和協調,加大支持力度,努力實現糧食增産目標。要按照規劃要求將現有資金向糧食核心區和非主産區産糧大縣傾斜,並做好項目安排的銜接工作。三是加強規劃實施和政策落實的監督檢查。適時開展對有關省(區、市)的督促檢查,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跟蹤檢查,督促地方政府做好規劃實施工作。規劃任務完成情況和建設效果,將作為安排相關投資和政策支持,以及評價地方政府部門政績的重要依據。四是開展規劃實施的階段性評估和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每隔4年對各省(區、市)規劃實施情況評估一次,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完善規劃。
此前,有媒體報道,把一些省分省編制的糧食增産規劃加總起來,糧食增産任務超過2000億斤,是《規劃》增産任務的兩倍,認為地方為爭投資,在糧食增産上“放衛星”。對此我想説明兩點,一是各省規劃在前,國家規劃在後,在國家編制《規劃》之前,一些省已主動編制了本省的規劃;二是各省規劃增産目標是根據當地糧食增産潛力確定的,而本《規劃》提出的增産目標,是在進行需求預測、以需定産,並充分考慮投資需要和可能的基礎上確定的。我認為,地方政府重農抓糧的積極性應當充分肯定,同時,為了加強引導,《規劃》已經明確要求有關省按照《規劃》確定的分省增産任務,對省級實施規劃進行修訂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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