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記者從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能效標識管理中心召開的第5批能效標識産品目錄發佈通報會上獲悉,自動電飯鍋、交流電風扇、交流接觸器和容積式空氣壓縮機4類産品,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能效標識。
10月26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聯合發佈了《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産品目錄(第五批)》公告及相關産品實施規則。按照公告的要求,自2010年3月1日起,在中國大陸生産、銷售和進口的自動電飯鍋、交流電風扇、交流接觸器和容積式空氣壓縮機4類産品必須加施能效標識,低於能效等級5級(或3級)的相關産品,均不得在中國大陸生産、銷售和進口。2010年3月1前出廠或進口的産品,可延遲至2011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標識。公告還公佈了修訂後的《家用電冰箱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原《家用電冰箱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同時廢止。
據介紹,按照第5批産品目錄及實施規則,我國實施能效標識産品的實施範圍進一步擴展,尤其在工業産品領域,擴展了交流接觸器和容積式空氣壓縮機。我國已先後發佈了19類能效標識産品,涉及家用電器、空調製冷設備、工業産品、照明器具及辦公設備等領域。4年多來,國家對能效標準的要求逐步提高。
能效標識的實施為國家節能減排發揮了顯著的作用。該制度實施4年多來,在節約能源、鼓勵節能技術創新、培養節能消費習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據統計,已累計節約900多億千瓦時電,折合標準煤約3000多萬噸,對“十一五”單位GDP節能降耗目標的實現作用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