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對商業銀行年底前信貸
審慎風險管理提出三點要求
銀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銀監會早已部署要求各商業銀行,按照審慎監管要求提前做好年底前的信貸風險管理工作。
一是要回頭看,做好信貸後評價工作。要對去年四季度至今年前二季度高額投放帶來的問題進行三查,對三個辦法一個指引準備工作進行評價。特別要關注資本補充的落實情況,貸款盡職調查執行情況,流動性、大額風險集中度和貸款分類準確度等情況。
二是要從嚴把握審慎監管的科學要求。要建立和完善資本後續補充機制、中長期資本補充規劃和商業發展規劃,對資本充足率較低,未能制定科學的、切實可行的資本補充計劃和商業計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銀監會將在市場準入、對外投資、增設機構、業務擴張等方面予以限制。撥備覆蓋率尚未達到150%的機構,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撥備覆蓋率在年底前達到監管要求。同時,在資本監管上,銀監會近年來也一直在資本水平和質量方面堅持高要求;其中,在資本水平方面,銀監會一貫參照國際標準並結合國內實際,從逆週期和防範系統性風險角度對商業銀行提出要求。
三是從資源上考慮,在完成上述兩項工作基礎上,量力而行,把握節奏。要根據自身發展戰略、風險管控實際能力、資本充足狀況、撥備覆蓋達標狀況,科學合理安排年底前信貸投放節奏,確保信貸投放平穩持續增長,防止大起大落。
對有關媒體關於“銀監會將對商業銀行進行信貸規模控制以及對大型銀行提高資本充足比率至13%”的傳言,銀監會沒有這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