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與新加坡衛生部政務次官賀華吉,分別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新加坡共和國衛生部,簽署了第四次中醫藥合作計劃書,標誌著我國與新加坡在中醫藥領域新一輪合作計劃的全面確定。
合作計劃書籤署前,召開了第七次中新中醫藥合作委員會會議。會議回顧了1999年兩國簽署中醫藥合作諒解備忘錄以來的前三次合作計劃書的執行情況,雙方對合作計劃書所確定內容的落實情況表示滿意,並就新一輪合作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討論,達成了一致意見,明確了在2009-2012期間,中新中醫藥合作委員會將繼續作為雙方在中醫藥領域進行協調、聯絡與合作的機構,並商定明年適當時候在我國召開第八次委員會會議;我國為新加坡提高和發展中醫藥方面提供諮詢,並負責推薦專家協助開展新加坡中醫師等註冊資格考試;新加坡將提供該國在中醫藥法規方面的最新內容以及中醫藥發展、科研等方面的情況,併為我國培訓中醫藥管理人員。
我駐新加坡大使館高度重視代表團此次訪問,張小康大使會見了代表團,並就在落實胡主席訪新成果過程中深入推進中新中醫藥交流與合作深入交換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