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物價局發出關於調整貴州電網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通知
為疏導電價矛盾,完善電價結構,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南方電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926號)精神,貴州省物價局近日發出《關於調整貴州電網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通知》(黔價格〔2009〕211號),決定適當提高貴州省銷售電價及脫硫加價和部分水電企業上網電價,並分步推進貴州省工商業用電同價。
以上電價調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執行。其中,電力用戶11月20日後的用電量,可按對應抄表週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調整後電價的天數確定。
並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確保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措施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