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出版的《求是》雜誌2009年第23期發表了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的署名文章《農超對接:反哺農業的一種好形式》,全文如下:
農超對接:反哺農業的一種好形式
引導大型連鎖超市與農産品專業合作社對接,建立農産品直接採購基地,建設覆蓋農産品生産全過程的物流系統,對於提高農産品質量,搞活農産品流通,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
一、“農超對接”是我國農産品流通方式的一次創新
“農超對接”是推進統籌城鄉市場發展的具體實踐,也是我國農産品流通方式的一次創新,其實質是農産品供應鏈條的優化。在這個新的模式中,超市利用自身在市場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參與農業生産、加工、流通的全過程,為農業生産提供技術、物流配送、信息諮詢、産品銷售等一整套服務,從而成為農戶與市場的紐帶,將農戶的小生産與大市場有效連接起來,發揮流通帶動生産的作用,促進農民增收。“農超對接”從形式上突出了農商産銷職能的進一步分離,但更強調了內在機制上關聯度的統一和資源的整合,是農副産品流通體系的一種創新,有助於構建適合我國基本國情的農産品現代流通體系。
有利於建立農民與零售商之間穩定的購銷關係,促進農産品銷售。據商務部調查,我國有66%的農戶認為目前農産品銷售渠道不穩定,希望通過合同收購的農戶比例達35%,希望企業收購的農戶比重為27%。發展“農超對接”,推動超市和農産品生産者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按照合同條款規定,在農商利益互惠的基礎上,建立更加緊密的關係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能夠穩定農産品銷售渠道,解決農産品産銷信息不銜接問題,使農民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專心致力於農産品生産;另一方面,超市獲得了數量穩定、質量可靠、衛生安全的農産品貨源,促進了農産品銷售。2008年,四川橘子炭疽蟲病事件發生後,江西吉水橘子大量積壓,江西國光公司及時派車到自己基地逐戶上門收購,每天收購10噸以上,有效解決了基地橘農的燃眉之急。
有利於對農産品生産進行全程監管,提高其質量和安全水平。“農超對接”與農産品傳統流通模式的最大區別在於超市直接參與了農産品生産過程的監控和管理。超市按照食品衛生和質量安全標準提出要求,農民按照超市要求進行生産,超市和專業合作社給予技術指導,並提供統一的種子、農藥、化肥等生産資料,確保了農産品質量。麥德龍在選擇基地時,選聘第三方機構對基地的環境、工藝等方面進行評估,制定了家禽、豬肉、活魚、蔬菜和水果等各種農副産品的生産與加工質量標準體系,監督和指導基地按照標準進行生産,從而有效地保證了農産品的質量安全。
有利於促進農民增收,擴大農村消費。發展“農超對接”有助於增加農民在農産品生産、農業專業合作社、農産品運輸倉儲等環節的就業。家樂福在全國發展的農産品基地項目帶動4000農戶,山東家家悅帶動了6萬多農戶。農産品銷售好了,農民就業機會多了,農民的收入也就增加了。農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為擴大農村消費提供堅實的基礎。家樂福湖北公司從農民手中直採的蜜橘收購價,每斤提高了0.3元;山東家家悅發展的玉米直採基地,平均每畝為農民增收750元。
有利於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讓利於農民和消費者。由於物流設施長期落後,我國農産品交易時間長、成本高、損耗大、效率低。發展“農超對接”,能夠有效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讓利於農民和消費者。同時,還能夠促進社會物流,特別是第三方物流,包括冷鏈物流的發展和綜合利用,形成包括包裝、分揀、加工、配送在內的龐大物流網絡,促進農産品流通效益的提高。家樂福在內蒙古直採的土豆收購價格比市場平均價格高出了15%,零售價格卻比市場平均價格低了15%;家家悅實施“農超對接”後,生鮮農産品損耗率降到4%。
有利於樹立農産品的品牌,提高市場競爭力。在傳統的生産方式下,不同村、不同農戶使用的種子、化肥不同,生産出來的産品質量、規格也不同,很難形成品牌,賣不出價錢。在“農超對接”模式中,超市指導農民按照消費需求進行生産,不僅品種豐富,而且質量也有保證,容易形成市場自有品牌。家家悅超市在經過市場調查後,與農科所、植保站等部門合作,培育出城裏人愛吃的鮮嫩、短小茼蒿。新品種雖然價格高,但符合城裏人口味,市場反響非常好,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産品市場競爭力大大增強。
有利於降低農産品進超市的費用,形成共贏的農産品零供關係。作為農産品供應鏈中的兩個關鍵主體,零售商和農産品生産者之間建立和諧的零供關係,是幫助農民持續增收的前提。今年5月,國務院要求商務部採取切實措施,解決水産品等鮮活農産品進超市收費過高問題。“農超對接”使雙方形成長期的合作夥伴關係,這不僅減少了農産品進超市的收費,而且改善了零供雙方的利益關係,形成了相互支撐、共同發展的利益共同體,這是零售業創新營銷模式的有益探索,更是零售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方式。
二、我國具備推廣“農超對接”的基礎條件
目前,第一批參與試點的企業在全國建立農産品直採基地1000多個。從試點情況看,我國已具備了發展“農超對接”的基礎條件。
農産品需求檔次不斷提升。今年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實際增長11.2%,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2733元,同比實際增長8.1%。隨著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農産品消費需求檔次不斷提升。同時,隨著農産品國內外市場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內農産品市場的質量標準逐步與國際市場接軌,對國內農産品的質量安全要求也越來越高。超市通過發展“農超對接”,指導農産品基地的生産,不僅能夠滿足與擴大國內農産品的消費需求,也有利於更多的農産品走出國門、開拓世界市場。 連鎖超市行業地位逐步提高。據統計,2008年,中國連鎖百強銷售規模達到1.2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8.4%,門店總數達到12.1萬個,同比增長10.6%。隨著門店數量和銷售規模的快速增加,連鎖超市在我國零售業態中的地位不斷提高,網絡佈局逐步完善,市場份額不斷攀升,貨源和價格競爭優勢不斷增強,不僅是日用消費品的主要提供者,而且成為鮮活農産品流通的重要主體。2008年,中國連鎖百強總銷售規模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佔的比重達11.1%,比2003年提高了5.1個百分點。連鎖超市的快速發展為推進“農超對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農業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我國農業生産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農産品小生産與大市場不相適應。國外經驗和國內實踐都證明,專業合作社能夠有效提高農業生産組織化水平,推進生産的規模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在組織生産、銷售,提供農業生産服務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後,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增加。截至2009年3月底,全國依法登記並領取法人營業執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13.9萬個,登記成員1200多萬,在提高農産品生産組織化程度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超市對接農民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超市和農民開展“農超對接”積極性明顯提高。2008年,我國城鎮和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分別為37.9%和43.7%,食品消費仍是我國城鄉居民的主要消費支出,超市核心競爭力直接體現在食品的經營能力上。通過發展“農超對接”,超市能獲得數量穩定、質量可靠的農産品供應渠道,形成數量和質量上的競爭優勢;由於流通成本降低,農産品價格更具競爭力,有利於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農民通過與超市的直接合作,節省了生産費用,降低了市場風險,有助於提高農業生産規模化和專業化水平。隨著“農超對接”的推進,超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建立了內在的利益聯絡機制,共同發展“農超對接”的積極性越來越高。
三、發展“農超對接”應遵循的原則
2009年,商務部、財政部、農業部安排4億元資金,在全國選擇了15個條件相對成熟的省份開展“農超對接”試點,並在工作中注重把握好以下原則。
“市場化取向、企業化運作”是基本原則。農産品供求主要依靠市場來進行調節,這就要求在發展“農超對接”、促進農産品流通時,必須堅持“市場化取向、企業化運作”的原則。要以市場為導向,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自願參與,堅持政府推動與企業運作相結合。
“超市+專業合作社+農戶”是有效模式。多年來,在農戶與市場對接方面,各地探索出不同的發展模式。有企業直接與農戶對接的“公司+農戶”模式,有通過基地仲介組織對接的“公司+仲介組織+農戶”的模式。專業合作社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組織化程度高,管理規範,同時它又是農民自發的經濟組織,是連接農戶和市場的橋梁,因此在農超對接中更加便利。在實踐中,要鼓勵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探索更多樣、更有效的對接模式,但“超市+專業合作社+農戶”模式顯然是目前我們應當支持發展的主要模式。
基地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是支持的主要方向。基礎設施是提高農産品流通質量安全水平和效率的物質基礎。2006年以來,商務部、財政部累計安排3億元資金,共支持164家農産品流通企業建設與改造農産品冷鏈和配送中心項目277個。2009年,則重點支持農産品生産基地所在縣域內當年建設完工的鮮活農産品冷鏈系統、快速檢測系統、配送中心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覆蓋農産品流通全程的冷鏈和物流配送系統,進一步提升農産品生産基地的基礎設施水平。
選擇好超市和專業合作社是“農超對接”順利推進的關鍵。超市和專業合作社是“農超對接”的兩個重要實施主體。主體的選擇直接關係到項目實施的好壞。在推進“農超對接”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把入門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主體的實際情況,包括規模、配送能力、管理、生産標準、與基地合作情況等各方面進行把關,確保更多、更好的企業和項目參與“農超對接”。
加強協作是推進“農超對接”的基礎。“農超對接”工作涉及的主體多、範圍廣,既有流通領域,又有生産領域,在推進中要強化多方面的合作。一是加強商務、財政、農業部門的合作,積極協調相關政策,加強項目建設質量監督,為“農超對接”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二是加強企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戶的合作。超市、專業合作社和農民要從長遠角度相互理解和支持,正確處理利益分配關係,建立利益均衡機制。三是加強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的合作,明確政府部門和企業之間的責任,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的作用,引導企業大膽探索、不斷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