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就歐委會向歐盟理事會正式提交皮鞋反傾銷復審案的裁決建議發表談話。
姚堅表示,歐委會12月2日稱將向歐盟理事會建議對産自中國和越南的部分皮鞋産品的反傾銷措施延長15個月。中國政府和業界對歐委會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中方認為歐委會在該案立案、調查和裁決過程中,存在諸多與WTO規則不符的做法,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中方反對歐委會提交繼續對華皮鞋徵收反傾銷的建議案。歐盟對其區域內製鞋業已採取了長達14年的貿易保護措施,目前歐盟製鞋業並不存在産業受損情形,繼續採取反傾銷措施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歐委會這一建議案極大地損害了中國鞋類企業的正當權利。
姚堅表示,本週內召開的第五屆中歐工商峰會發表了聯合宣言,表達了中歐企業家攜手反對任何形式保護主義的立場。歐盟停止對中國皮鞋進一步採取反傾銷措施符合雙方企業的利益,有利於推動中歐經貿關係平衡、穩健、互惠地向前發展。中方高度關注此案,保留採取下一步措施的權利。中方希望歐盟成員國能在下一階段投票中,反對繼續延長皮鞋反傾銷措施,使中歐鞋類産品早日恢復自由貿易。
1995-2005年,歐盟對華部分鞋類實施了長達10年的配額限制。2005年,歐盟發起了對華皮鞋的反傾銷調查,並於2006年10月5日終裁決定徵收為期兩年16.5%的反傾銷稅,為期2年。2008年10月3日,雖然歐盟反傾銷諮詢委員會以15:12投票比例反對,但歐委會仍堅持發起期終復審調查;2009年11月19日,歐盟反傾銷諮詢委員會又以15:12投票比例反對歐委會繼續延長措施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