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關於確定
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
衛醫考委發〔2009〕8號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局,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
經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09年12月9日會議討論決定,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臨床執業醫師:345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60
口腔執業醫師:365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84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3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78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66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9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366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9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315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49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醫師:315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49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16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4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醫師:316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4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364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208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醫師:364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208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醫師:398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88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傣醫執業醫師:398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88
具有規定學歷的朝醫執業醫師:269
具有規定學歷的朝醫執業助理醫師:127
具有規定學歷的壯醫執業醫師:254
具有規定學歷的壯醫執業助理醫師:134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9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6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