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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近年旅遊行業支持澳門發展成效與舉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4日   來源:旅遊局網站

    澳門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基本法辦事。現在,澳門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穩定,民主有序推進,內地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對外交往不斷擴大。十年來,國家旅遊局按照中央的部署,採取積極措施,支持澳門旅遊業發展,多方做好澳門同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有關方面不完全統計,1999年至2009年(1-10月)內地累計赴澳遊客達8419.03萬人次,是澳門第一大入境客源市場,按每人平均在澳消費3142澳元計算,10年裏內地遊客累計為澳門帶來超過約2600億澳元的旅遊收入(不含博彩業收入),內地年訪澳遊客從1999年163.66萬人次,猛增至2008年的1159.51萬人次,增幅達7倍多,年均增長24.2%,現在,內地遊客佔澳門入境遊客的50%以上。內地赴澳遊客的增加,對澳門旅遊業和相關服務業的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對澳門社會的繁榮與穩定發揮了主要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積極落實CEPA協議,擴大旅遊對澳開放

    2003年中央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簽訂《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後又簽訂6個補充協議,關於旅遊開放的內容包括投資旅遊設施、旅行社設立、經營旅遊業務、個人遊、導遊考試、出境遊領隊證、一程多站等9個方面多項內容,這些舉措的逐一落實,對澳門的旅遊業、服務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9年10月,旅遊局批復慈溪市千禧旅遊有限公司和(澳門)萬國青年旅遊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寧波萬國國際旅遊有限公司”,此為澳門在內地設立的第一家旅行社。

    二、積極推動內地赴澳“個人遊”,落實挺澳政策

    (一)“個人遊”由來

    “個人遊”是中央政府支持港澳經濟恢復和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2003年,遭受突如其來的「非典」疫情,澳門經濟也受到重創。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特區政府,盡最大努力幫助澳門戰勝「非典」疫情、恢復經濟、改善民生,先後出臺了CEPA(“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等多項支持港澳經濟的政策和措施。在內地有關城市開放內地居民個人赴港澳旅遊(簡稱“個人遊”)。

    (二)“個人遊”範圍

    目前,開放“個人遊”城市已達49個。自2003年7月起,經中央政府批准,先後在廣東、北京、上海、福建、江蘇、浙江、天津、重慶、遼寧、四川、山東、廣西、海南、雲南、貴州、湖南、江西、河北、吉林、安徽、河南、湖北等22個省區市的49個城市實施“個人遊”政策。

    (三)“個人遊”數字

    根據澳門有關方面的統計,2003年至2009年10月份,內地累計赴澳旅遊“個人遊”遊客3313.19萬人次。

    僅2008年全年,以“個人遊”方式前往澳門的遊客達到675.57萬人次,佔當年內地訪澳遊客的48%。

    2009年1-10月以“個人遊”方式前往澳門的遊客402.67萬人次,佔今年內地訪澳遊客的44%。

    (四)“個人遊”政策的效果

    隨著內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個人遊”形式赴澳旅遊的人數越來越多。內地已成為澳門最主要的旅遊客源地,一直保持澳門第一大客源市場的地位。通過實施“個人遊”政策,有力地促進了澳門地區旅遊業的恢復,並且帶動了澳門地區相關産業的發展,拉動了澳門地區就業再就業的空間,為保持澳門地區的繁榮與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個人遊”的開展,還有力地帶動了內地相關省份旅遊業和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相關省份與澳門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實踐表明,中央政府出臺的“個人遊”政策是完全正確的,實施穩妥,效果明顯,整體運行情況良好。內地有關部門將在不斷總結幾年來實施這一政策所取得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港澳的實際情況,健康有序地予以推動此項政策。

    三、內地與澳門旅遊交流合作日趨緊密

    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日益重視兩地旅遊交流與合作。特別是澳門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及旅遊主管部門更加重視澳門旅遊業的發展,積極推動內地與澳門的旅遊合作。

    (一)內地與澳門建立了旅遊合作磋商機制

    在《加強內地與澳門更緊密旅遊合作協議書》的框架下,2005年內地與澳門旅遊業界建立了“內地與澳門旅遊合作磋商機制”。在這一機制下,雙方已經連續5年召開了多次工作會議,就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處理突發事件、建設旅遊信息共享平臺等事宜深入交換了意見。

    (二)內地與澳門旅遊交流密切

    國家旅遊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旅遊部門交流合作密切。僅2005年8月和2006年6月,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兩次率由內地相關省區市旅遊局領導組成的考察團赴澳門進行交流考察,2009年4月,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第4次率團來訪,7月1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調研組來旅遊局調研等,就旅遊交流合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溝通,交換意見。內地積極參加“澳門世界文化遺産展”等活動,澳門旅遊業界積極參加內地的國內、國際旅遊交易會等活動,兩地旅遊業每年均有多次互訪。

    (三)內地與澳門互為主要旅遊客源市場

    內地居民也已成為港澳最主要的客源地,一直保持澳門第一大客源市場的地位。同時,澳門也是內地發展入境旅遊最主要的推動力,也是內地第二大入境客源市場。據統計1999年至2009年(1-10月)十年間,澳門赴內地遊客人數累計達2億多人次。

    其中,內地入境市場:受國際金融危機及甲型流感的影響,2009年內地入境旅遊市場有所下降,但澳門入境市場表現出色。1-10月,內地入境旅遊人數10507.37萬人次,同比下降3.18%.其中過夜人數4220.55萬人次,同比下降5.14%,實現旅遊外匯收入317.93億美元,同比下降4.13%。

    其中澳門同胞入境1900萬人次,與2008年同期持平, 實現外匯收入28.21億美元,同比增加0.23%。

    內地出境市場:內地赴澳門遊客成為澳門入境市場生力軍。1-10月份澳門入境旅客總數為1782.66萬人次,同比減少7.1%。其中,內地旅客896.24萬人次,同比減少9.2%,佔澳門入境旅客總數的50.27%。

    赴澳旅客自下半年以來開始回升,10月份單月內地赴澳旅客數為105.35萬人次,佔當月澳門入境旅客總數的54.1%,同比增加18.2%,其中以個人遊方式入澳的有46.15萬人次,同比增長1.6%。預計第四季度在政府對固定資産加強投資的帶動下及一系列回歸慶典的刺激下,旅遊業有望企穩回升。

    四、積極推動構建粵港澳旅遊區

    積極支持澳門旅遊業發展是中央的一貫政策。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制,不斷提升旅遊合作水平,加強優勢互補,推進旅遊一體化進程,將使澳門得到進一步的發展。2009年5月中央批准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努力把珠江三角洲地區建設成為我國探索科學發展模式試驗區,進一步深化了粵港澳服務業的發展。尤其是三地海關合作,深化口岸通關業務改革及粵港澳地區人員往來便利化的實施,為促進三地旅遊共同發展創造了條件;6月中央政府批復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為澳門進一步發展提供了保障,將為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五、支持澳門發展會展業

    經過近十年的培育和發展,澳門現有會展場館約14萬平米,2008年共舉辦110個較大規模的會議和展覽活動,2009年前三季舉辦1040項,澳門已具備發展會展業的條件。按照中央的要求,國家旅遊局積極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支持澳門發展旅遊、會展業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長期繁榮發展,下一步將採取切實措施,扶持澳門會展業的發展。今年旅遊局派出調研小組,參加了第二屆澳門世界遺産博覽會,明年,旅遊局將組團參加澳門世界遺産博覽會,逐步將此展會打造為內地在澳門宣傳推廣的一個重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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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PA旅遊承諾內容

    (一)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以獨資形式在內地建設、改造和經營飯店、公寓樓和餐館設施。

    (二)香港、澳門旅行社與內地合資設立的由內地擁有多數股權的合資旅行社無地域限制。

    (三)降低香港、澳門旅行社進入內地的準入條件,即:在內地設立獨資旅行社的香港旅遊企業的年旅遊經營總額不低於 1200萬美元, 在內地設立合資旅行社的香港旅遊企業的年旅遊經營總額不低於 800萬美元。

    (四)允許廣東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成都市等49個城市居民個人赴港旅遊。

    (五)允許在廣東、廣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雲南、貴州和四川等省、自治區的香港、澳門獨資或合資旅行社,申請試點經營具有該省、自治區正式戶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門的團隊旅遊業務。

    (六)委託廣東省審批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旅行社。

    (七)允許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參加內地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依照有關規定領取導遊人員資格證書。

    (八)關於“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內地出境遊領隊證,並可受雇于內地具有出境旅遊業務經營權的國際旅行社和獲准經營赴港澳團隊旅遊業務的香港旅行社。”該項在今年5月《內地與香港CEPA補充協議六》簽署後已可實施。

    (九)關於“經營赴臺旅遊的組團社可組織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旅遊簽注(簽注字頭為L)的遊客以過境方式在香港、澳門停留,以便利內地及香港旅遊業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遊産品,豐富內地遊客外遊的體驗。”

    個人遊開放情況表

    1、2003年7月28日起,開始試辦廣東省東莞、中山、江門和佛山4市居民個人赴港澳旅遊;

    2、2003年8月20日起,廣東省試辦範圍擴大到廣州、深圳、珠海、惠州4市;

    3、2003年9月1日起,擴大到北京市和上海市;

    4、2004年1月1日起,廣東省試辦範圍擴大到汕頭、潮州、梅州、肇慶、清遠、雲浮6市;

    5、2004年5月1日起,擴大到廣東全省;

    6、2004年7月1日起,擴大到福建省的福州(僅限12區3市)、廈門、泉州;江蘇省的南京、蘇州、無錫;浙江省的杭州、寧波、台州市。

    7、2005年3月1日起,擴大到天津市、重慶(僅限市區)。

    8、2005年10月1日起,擴大到瀋陽、大連、濟南和成都

    9、2006年5月1日起,增加南昌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和昆明市

    10、2007年1月1日起,新增石家莊市、鄭州市、長春市、合肥市和武漢市。 

2003-2009(1-10)年內地赴澳門旅遊統計資料

年份

內地赴澳旅客

內地個人遊旅客

人次()

同比增長

佔澳門入境旅客比例

人次(萬)

佔內地赴澳

旅客比例

2003

574.20

35.4%

48.3%

60.00

10%

2004

952.97

66.0%

57.1%

351.88

36%

2005

1046.30

9.8%

55.9%

533.14

51%

2006

1190.00

13.7%

54.0%

590.50

49%

2007

1484.61

24.1%

55.0%

716.52

48%

2008

1159.51

-21.8%

50.6%

658.46

57%

2009

1-10

896.24

 

-9.2%

 

50.27%

 

 402.69

 

 4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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