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我國藥品安全監管要改變以往面對藥害事件等被動應急的工作模式,轉守為攻,更注重主動預防。衛生部部長陳竺在12月11日舉行的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部際協調會議上指出,在當前進行的為期兩年的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中,要探索制定一套高效的預防、監管、獎罰並重的長效機制。
藥品從研發生産到患者服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安全鏈條都會斷裂。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部際協調會議總召集人陳竺説,涉及藥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各部門在履行各自監管責任的同時,應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防止監管脫節;要建立強有力的打擊假藥協作機制,既達到事前預防的目的,又要建立起一種能實施快速打擊的反應機制,以及時消除藥品安全隱患。
陳竺指出,要通過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藥品安全“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藥品生産經營規範和質量標準,進一步強化藥品市場準入管理和安全監管,進一步優化醫藥産業結構,使藥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明顯提高,企業安全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顯著增強,藥品生産經營秩序顯著好轉,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明顯減少,公眾的藥品消費信心明顯增強。
為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合力,部際協調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部際協調工作機制的意見》。《意見》要點主要包括建立部際會議溝通、信息溝通、重大案件查處和重大問題協調、聯合督察等工作機制。
此次協調會議由衛生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主辦,各部門相關負責人分別介紹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自今年7月7日印發以來的落實情況。衛生部副部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主持會議。(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