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追認為烈士之後,12月14日,呼和浩特第二監獄民警蘭建國又被司法部追授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
2009年10月17日下午,內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監獄發生4名罪犯越獄案件。正在工作崗位執勤的蘭建國臨危不懼,與4名罪犯展開殊死搏鬥,英勇犧牲,年僅34歲。蘭建國用自己年輕的生命詮釋了監獄民警為人民的錚錚誓言。
蘭建國上學期間就立志當一名人民警察,1998年畢業分配到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後,他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刻苦鑽研,勤奮實踐,很快適應工作需要,1999年和2000年連續被評為監獄先進工作者。
從警11年,蘭建國始終工作在監管改造第一線,他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自覺堅持在職學習,不斷提高綜合素質;他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兢兢業業,盡職盡責地完成各項任務。在對服刑人員的教育管理中,他堅持文明執法,耐心教育轉化服刑人員。在家庭比較困難的情況下,他時時以工作為重,一心撲在監獄事業上。他團結同志,關心公益,經常幫助有困難的群眾,道德品格好,受到所在單位幹警的普遍好評。
蘭建國的事跡,體現了人民警察執法為民,為國家和人民利益不惜犧牲一切的高貴品格,展現了一名監獄民警忠於職守的光輝形象,為表彰蘭建國的英雄事跡和崇高精神,司法部決定追授蘭建國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並號召全國司法行政幹警向蘭建國學習。(記者史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