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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修改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再推10項服務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19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程序更加簡化 辦證更加便捷 管理更加人性化
──公安部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再推出10項服務群眾措施 

    近日,公安部發佈《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11號,以下簡稱111號令),推出了進一步放寬申領駕駛證的身體條件、簡化摩托車駕駛證申領程序、增加被登出駕駛證恢復措施、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期限等10項便民服務措施。修改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於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來,為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公安部通過修訂部門規章、制定服務群眾措施等形式,陸續推出了100多項涉及車管服務、事故處理、違法處理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2009年,為進一步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能力,保障汽車摩托車下鄉、汽車以舊換新等政策的順利實施,確保國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實處,又推出了建立交通管理服務站、實行“一窗式”綜合服務、設立互聯網和電話服務平臺等十項服務群眾措施,進一步方便城鄉群眾就近辦理業務,受到廣大人民群眾普遍歡迎。

    目前,隨著私人機動車的日益普及,機動車駕駛技能已成為公民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技能之一,我國機動車駕駛人已近2億人,並保持每年1600多萬人的高增長速度,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每年辦理的駕駛證業務達9000多萬筆,駕駛人群體數量多、增長快、流動性強、社會面廣,駕駛證業務數量激增,給機動車駕駛人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更加方便群眾辦理駕駛證業務,提高駕駛人管理效能,構建和諧的警民關係,此次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便民服務方面突出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簡化辦事程序,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隨著機動車駕駛人數量迅速增加,駕駛證業務辦理模式需要不斷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更好地體現便民利民的原則與要求。為更加突出“以人為本”的管理和服務理念,111號令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改進了工作方法,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解決群眾反映較多的突出問題。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要求,解決群眾反映較多的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被登出等問題,111號令進一步完善了駕駛證管理制度,增加了救濟措施和延期換證等規定。三是改進管理方式,加強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人的教育。為貫徹“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總體執法要求,增強執法效果,111號令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調整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和分值,對主觀惡意小、對交通安全影響不大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適當給予減輕處罰,加大警告和教育力度。

    111號令新推出的10項便民服務措施包括:允許右下肢或者雙下肢殘疾人申領駕駛證,允許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申請駕駛證,允許有聽力障礙但佩帶助聽設備後聽力符合規定的人員申請駕駛證,取消摩托車駕駛證科目考試間隔時間限制,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增加被登出駕駛證的恢復措施,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期限,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範圍,減少交通違法記分項目、擴大警告教育面。以上10項措施,除了前3項為放寬殘疾人駕駛機動車政策外,其他7項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簡化摩托車駕駛證辦理程序

    摩托車是許多中小城鎮和農村地區廣泛使用的交通工具,每年約有500萬名群眾申領摩托車駕駛證。按照原來的規定,摩托車駕駛證申請人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十日、二十日後可以參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試,申請人需要多次往返車輛管理所。今年以來,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結合摩托車下鄉工作,採取組織民警下鄉等方式,為群眾集中辦理摩托車登記和駕駛證申領業務,大大方便了群眾。為更好地滿足群眾的需求,為申請人辦理摩托車駕駛證提供更多便利,111號令取消了摩托車駕駛證科目考試的間隔時間限制,進一步簡化了摩托車駕駛證的申領程序。群眾申請摩托車駕駛證,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規學習和駕駛技能訓練後,可以在同一天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大大減少了申請人的往返次數和等候時間。

    二、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

    隨著社會人員流動性的不斷增加,2004年5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71號)規定,允許在暫住地申領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為在暫住地居住生活的群眾申領汽車駕駛證提供了便利。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摩托車成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重要交通工具。為方便在暫住地生活的群眾駕駛摩托車出行,111號令取消了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的限制,允許群眾在暫住地直接申請、考試和領取摩托車駕駛證,無須回到戶籍地申領。

    三、增加被登出駕駛證的救濟措施

    根據《行政許可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和使用規定》的相關規定,駕駛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換證或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超過一年的,車輛管理所將登出駕駛證。目前,一些駕駛人因為生活、工作節奏快等原因,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換證或提交身體條件證明,造成駕駛證被登出。其中,以大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等駕駛人居多,而大中型客車等駕駛證不能初次申領,被登出後需要從小型汽車駕駛證逐級申請,對群眾造成了較大影響。考慮到這種行為不屬於對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違法行為,111號令增加了救濟措施。修改為,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登出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恢復駕駛資格的條件設定為被登出不超過兩年,是要與《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和使用規定》有關“駕駛證被登出後檔案保存兩年”的規定相銜接。恢復駕駛資格的要求設定為考試科目一合格,是因為造成駕駛證被登出的主要原因是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通過考試科目一,以提高法律法規意識,深化安全駕駛意識。恢復駕駛資格後,保留原駕駛證的準駕駛車型,駕駛人原來的駕齡連續計算。

    四、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期限

    按照原來規定,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城市公交車、牽引車、大型貨車等駕駛人需要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身體條件檢查證明。但從歷年來駕駛人提交的身體條件證明結果分析,60周歲以下的駕駛人,在一年內身體狀況發生的變化不大。另外,不少駕駛人反映,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過於頻繁,希望能適當延長體檢週期。因此,111號令改進了駕駛人的體檢制度,延長了駕駛人身體條件檢查的間隔期限,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每兩年進行一次身體條件檢查。該措施實施後,約6000萬名駕駛人不必每年進行身體條件檢查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五、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

    一些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導致駕駛證被登出。2007年,公安部修改《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時規定了可以延期辦理,但鋻於該規定涉及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應當在部令中作出規定。111號令明確規定,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延期申請可以由駕駛人本人申請,也可以由他人代為申請。申請時需要填寫申請表,提交駕駛人的身份證明、駕駛證和延期事由證明。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自駕駛證有效期截止日期或者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記分週期結束日期開始計算。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延期期間駕駛證有效期或體檢週期已經過期,因此,延期期間駕駛人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六、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範圍

    2004年5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駕駛證換證、補證業務,受到駕駛人的普遍歡迎。根據群眾的新需求,111號令擴大了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的範圍,將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登出駕駛證、延期辦理業務也納入可委託辦理的範圍,進一步方便機動車駕駛人。需要説明的是,允許代理人代辦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不是允許代替駕駛人參加身體檢查,駕駛人的身體檢查必須由本人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

    七、減少交通違法記分項目,擴大警告教育面

    針對目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偏多、範圍過大、重點不突出等問題,按照進一步擴大輕微交通違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則,減少了記分項目。一是取消了12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項目。包括: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和肇事車,在高速公路上貨運機動車車廂或二輪摩托車載人,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在實習期內駕駛營運客車或者特種車輛,不按規定牽引故障機動車,駕駛摩托車后座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違反警告標誌和警告標線指示,駕駛機動車時觀看電視,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係安全帶。二是合併了9種性質類似、分值相同的交通違法行為項目。將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號牌和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2類交通違法行為合併,將不按規定超車、讓行、逆向行駛等3類交通違法行為合併,將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與不按規定超車2類交通違法行為合併,將飲酒後駕駛與醉酒後駕駛機動車2類交通違法行為合併。三是降低了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由6分降低為3分。調整後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其中,一次記12分的6項,記6分的9項,記3分的11項,記2分的8項,記1分的4項。  

 
 
 相關鏈結
· 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
· 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發佈 明年4月實施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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