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産品)淘汰目錄(第一批)》公告
工節〔2009〕第67號
為進一步推動工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和落後高耗能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9]48號)要求,結合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實際情況,經相關行業協會推薦、專家評審,現將《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産品)淘汰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共9大類272項設備(産品),包括電動機27項,電焊機和電阻爐13項,變壓器和調壓器4項,鍋爐50項,風機15項,泵123項,壓縮機33項,柴油機5項,其他設備2項,予以公告。
各生産和使用單位應抓緊落實《目錄》中所列設備(産品)的淘汰工作,生産單位應停止生産,使用單位應儘快更換高效節能設備(産品)。各級節能監察機構應加強對《目錄》中所列設備(産品)停止生産和淘汰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附件: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産品)淘汰目錄(第一批)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