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組織實施《扶助殘疾人規定》
促進殘疾人平等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甘肅省副省長張曉蘭
2009年10月23日,甘肅省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甘肅省扶助殘疾人規定》(以下簡稱《扶助規定》),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加快甘肅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全省廣大殘疾人的福祉,體現了黨和政府的特殊關懷。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一、貫徹實施《扶助規定》,要充分認識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性。
殘疾人是一個具有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改革開放以來,甘肅省殘疾人事業取得長足發展,殘疾人的基本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但與社會平均水平之間仍存在較大差距。進一步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為殘疾人創造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使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各級黨委、政府及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黨的十七大提出,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發展殘疾人事業。2008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對發展殘疾人事業做出重要部署,出臺了《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今年5月,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貫徹中央《意見》精神,制定出臺了甘肅省的《實施意見》;最近,省政府頒布了《扶助規定》。這些都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下,加快改善殘疾人狀況的重大舉措。各級政府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性,不斷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二、貫徹實施《扶助規定》,必須履行政府職責,加強部門協作。
《扶助規定》是新時期省政府著力改善殘疾人狀況的重要規章。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規章得到全面執行。一是各級政府及政府殘工委要認真安排部署《扶助規定》的組織實施工作,細化分解各項扶助條款,按照職責範圍逐條落實部門、單位的責任;要量化考評指標,抓好督促檢查,確保《扶助規定》落到實處。二是省直相關部門、單位要帶頭執行政策規定,使每一項扶助規定不折不扣地得到執行。三是市、縣、鄉政府及村委會、社區都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或村規民約,細化扶助措施,拓展扶助內容,強化執行力度,做好具體實施工作。四是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輿論宣傳力度,深入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努力為全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貫徹實施《扶助規定》,必須大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
在國家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新形勢下,大力推進甘肅省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對於加快改善殘疾人的生活狀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政府要把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實施《扶助規定》的一個重要抓手。一是要明確原則和目標。堅持以人為本,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保基本、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一般性制度安排與專項制度安排相結合;堅持統籌兼顧,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和完善制度體系相結合;堅持分類指導,促進城鄉和區域均衡發展。力爭到2015年,全省建立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的基本框架,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維權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殘疾人生活狀況進一步得到改善。二是要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將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列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作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的主要內容,在社會保障、就業、醫療、教育等重點領域制定具體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立穩定、持續的經費保障機制,加快殘疾人康復、就業、教育、托養等服務設施建設,建成一批重點服務機構,使殘疾人服務設施佈局合理、服務條件不斷改善。三是要進一步提高服務能力。建立完善社會化康復服務網絡,逐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建立完善殘疾人教育服務體系,不斷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建立規範化的就業服務網絡,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扶貧服務,促進殘疾人脫貧,增加收入;建立健全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居家助殘服務;健全殘疾人法律服務、文化體育服務、無障礙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廣泛參與社會,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推進全省殘疾人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甘肅省副省長 張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