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審計工作需要,保障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近日,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製定出臺了《關於加強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的意見》。
《意見》明確提出了加強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的總體目標,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立足審計工作實際,不斷完善符合審計機關特點的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工作機制,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過硬、學歷層次較高、知識結構合理、業務能力精湛、勤政廉政的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實現專業結構、知識層次、素質能力的三個提高。
《意見》強調,要著力引進符合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建設需要的人才,加大審計機關公務員隊伍專業化培養力度,加快培訓體系建設和審計機關高層次專業化人才的培養,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審計機關公務員的業務能力。
《意見》規定,各級審計機關要對調入的人選嚴格把關。調入審計機關從事審計業務的人員,除應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外,一般還應具有審計業務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以及5年以上與審計工作相關的財經、法律、計算機、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經歷。此外,還要積極探索通過聘任機制引進專門人才,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審計機關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實行聘任制,吸引專門人才到審計機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