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和《天津市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意見》,12月25日,中共天津市委宣佈,組建中共天津市濱海新區委員會,撤銷中共天津市委濱海新區工作委員會;組建中共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工作委員會、漢沽工作委員會、大港工作委員會,撤銷中共天津市塘沽區委員會、漢沽區委員會、大港區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