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體系,強化《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試行)》檢查工作的管理,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試行)》和《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規範檢查管理辦法(試行)》。
《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試行)》共第十三章,六十九條,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