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於撥付2009年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通知》和《中央財政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集中用於糧食基礎能力建設暫行管理辦法》,近日,市財政會同市農委制定了《重慶市2009年中央財政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集中用於糧食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並報經市政府同意。目前,市財政已將中央補助2.23億元全部撥付相關區縣。主要政策和相關要求如下:
一是按照中央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相關規定,今年中央財政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集中用於糧食基礎能力建設。
二是實施區域和建設目標。在重慶市31個重點糧油生産區縣的100個商品糧基地鄉鎮範圍內,結合不同區域農業生態和生産條件,以糧油萬畝高産創建千畝以上核心片為重點連片規劃實施,按照解決突出問題和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打造20萬畝重慶市高標準現代農業示範基地。通過實施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集中用於糧食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完善農田整治和田間耕作道路,配套農田水系,達到適宜機耕、機栽、機收、機防,提高抗災減災能力,實現旱澇保收,平均産量較全市生産水平提升15—20%,並積極引導土地流轉,著力促進規模種糧。
三是補貼範圍重點用於標準糧田整治:耕作道路、包括小型農機耕作道、田間生産路;農田排灌水系、冬囤水田的建設;水旱地田間蓄水補灌設施恢復等;育苗(秧)大棚、糧食曬壩等設施建設。
四是補貼原則為:集中使用、突出重點、一次性補助;農戶受益、獎補結合。
五是補助環節與實施方式。主要補助工程建設所需水泥、河沙、石材及碎石、管道及育苗(秧)大棚等建材和人工費用等補助。建設內容重點集中用於標準糧田工程項目建設,也可在市確定的補貼範圍內按缺啥補啥的原則,由村級通過“一事一議”機制確定建設的有關具體事項。
六是資金監管。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專賬反映,單獨核算。區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並會同農業部門及時跟蹤項目進展情況,確保補貼資金按規定用於糧食基礎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