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類工業開發區內企業未達環評標準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産——近日,福建省環保廳、省外經貿廳聯合下發通知,對加快完成工業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據介紹,目前福建省已有國家級、省級開發區87個。開發區發展迅速,已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然而,一些地方為了引進項目不惜降低環保門檻,未經環評就上馬項目。
通知要求,開發區規劃環評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的,以及開發區集中污水處理廠未按期建成投運的,一律不予受理和審批區內新建、擴建排放污染物項目的環評文件。
對開發區內企業未配套治理設施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産。對已建治理設施但未通過環保驗收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産,並責令其限期申請驗收。對雖然通過環保驗收但驗收時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實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産,限期整改,未達到整改要求的,不得恢復生産。
對已通過環保驗收但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責令限期治理,同時限産限排或停産整頓;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對無望達到環保要求的企業,一律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轉産。
同時,所有工業開發區要按照時間要求,建成投運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或在充分論證可行後接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逾期未完成的,對該開發區實行項目限批。其中,對已經或計劃將園區工業廢水接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處理的,應在年底前對處理方案進行重新論證。
在開發區集中污水處理廠建成前,已入駐企業應先行對廢水進行處理,達標排放;區內排污單位超標排放的,責令停産整頓。(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