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長江三峽庫區滾裝碼頭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從設施與設備、經營與管理、監督與檢查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對長江三峽庫區港口滾裝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
根據《辦法》,從事轎車、客車運輸的滾裝碼頭應配備採用數字化輻射成像技術的小型車輛安檢系統和旅客行李安全檢測設備。從事載貨汽車運輸的滾裝碼頭應配備採用數字化輻射成像技術的大型車輛安檢系統和車輛測重設備。專用於載貨柴油汽車運輸的滾裝碼頭可以不配備旅客行李安全檢測設備。專用於旅客及轎車、客車等輕型車輛運輸的滾裝碼頭可以不配備車輛測重設備。專用於商品汽車運輸的滾裝碼頭可以不配備車輛測重設備、車輛和旅客行李安全檢測設備。
《辦法》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港口滾裝經營許可時應當明確滾裝經營種類並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依法對港口滾裝安全生産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制定港口滾裝重大安全生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建立舉報制度並對報告或舉報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劉興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