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8年時間的艱難訴訟,我國環保領域的重大涉外知識産權案——武漢晶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簡稱晶源)訴日本富士化水工業株式會社(簡稱日本FKK)和華陽電業有限公司(簡稱華陽)專利侵權案終審獲勝。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判決日本FKK和華陽共同賠償晶源經濟損失人民幣5061.24萬元。
1995年12月22日,晶源向國家知識産權局遞交了名稱為“曝氣法海水煙氣脫硫方法即一種曝氣裝置”的發明專利申請,並於1999年9月25日獲得專利權(專利號:ZL95119389.9)。煤燃電廠二氧化硫污染是影響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長期的難題,該專利技術解決了沿海電廠使用海水脫硫的關鍵技術,一改依靠消耗大量淡水和能源的傳統石灰石脫硫方法,可使脫硫成本降低2/3。
據了解,1997年華陽電力建設福建漳州後石電廠,因錯購日本FKK的“鎂法”脫硫設備,面臨常年耗用大量鎂礦石原料,陷入原料無法供應的窘境,故晶源為其提供技術諮詢服務。而後,原供應商日本FKK在未徵得晶源同意的情況下,自行採用晶源當時已經公開的“海水法”發明專利技術方案,改造其工藝設備並於1999年投入運營,華陽因此節省原料來新增發電利潤每年高達數千萬元。晶源公司在獲悉該情況後,于2001年9月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侵權訴訟,請求被告日本FKK與華陽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法院受理了該案。
其後,該案經歷了漫長的行政和司法認定程序。2005年1月,受福建高院委託的中國科技法學會華科知識産權鑒定中心認定日本FKK整體技術方案與晶源專利技術方案等同。2008年5月21日,武漢市中院開庭代福建高院宣判,被告FKK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晶源5061.24萬元人民幣;被告華陽以每台機組每年向原告支付24萬元使用費替代停止侵權。而後晶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要求華陽共同承擔包括侵權損害賠償在內的全面民事法律責任。2009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決日本FKK和華陽共同賠償晶源經濟損失人民幣5061.24萬元。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日本FKK于2004年12月13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請求。2006年6月28日專利復審委員會8408號決定維持晶源專利有效。日本FKK不服,向北京一中院起訴,2006年12月20日北京一中院駁回日本FKK請求,維持8404號決定。其訴訟請求被駁回後,日本FKK繼續上訴至北京市高院,2007年8月1日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日本FKK敗訴,晶源專利有效。
至此,這場歷時8年之久的涉外專利大案終於以晶源公司大獲全勝劃上了完美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