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氣象局印發通告,批准並公佈了11項氣象行業標準。這11項標准將從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氣象行業標準的頒布實施,將對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國交通氣象等專業預報服務和氣象應急減災等工作,加強氣象信息共享,提高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這11項氣象行業標準包括《高速公路交通氣象條件等級》、《決策氣象服務質量評估方法》、《霾(灰霾)的觀測和預報等級》、《能見度等級和預報》、《酸雨氣象臺站歷史沿革數據文件格式》、《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等級》、《地面氣象輻射觀測資料質量控制》、《地面氣象觀測資料質量控制》、《氣象數據歸檔格式》、《地面、高空風探測報告編碼規範》、《高空壓、溫、濕、風探測報告編碼規範》。
據介紹,以上氣象行業標準是氣象部門有關單位根據標準項目的立項要求,在調查研究國內外相關技術參數、指標及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經過認真研究、實地測試和對比分析後編制形成的。同時,這些標準還廣泛徵求了有關專家的意見,並通過了全國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氣象基本信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嚴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