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記者從中國氣象局計劃財務司、應急減災與公共服務司獲悉,日前出臺的《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09-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在未來一段時期我國將組織實施八項重大氣象災害防禦工程,加強重點戰略經濟區、城市、農村、沿海以及農業、林業、交通等高影響行業氣象災害防禦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氣象災害防禦能力。
作為指導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規劃》由中國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完成,現已經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國氣象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規劃》提出了2009年至2020年全國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戰略佈局、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建設和保障措施。
《規劃》的出臺對提高我國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及其信息發佈能力,完善“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機制和“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的氣象防災減災體系,減輕各種氣象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對城市、農村、沿海、重要江河流域、重點戰略經濟區、重要交通幹線與輸變電線沿線等氣象災害防禦戰略佈局重點進行了區分,並根據各地氣象災害特點和防禦重點,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等原則,統籌制定完善氣象災害防禦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氣象災害防禦能力。
為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了組織實施以下八項重大氣象災害防禦工程建設:城市氣象災害防禦工程、農村氣象災害防禦工程、颱風災害預警工程、高影響行業與重點戰略經濟區氣象災害綜合監測預警評估工程、雷電災害防禦工程、沙塵暴災害防禦工程、氣象衛星工程和氣象防災科普教育工程。
《規劃》還從加強災害防禦工作組織領導、推進氣象災害防禦法制建設等八個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的保障措施。
在長達半年的前期調研的基礎上,中國氣象局成立了由應急減災與公共服務司、計劃財務司等多個職能司和業務單位參加的規劃編制小組。在深入研討、形成初稿、修改完善等工作的基礎上,中國氣象局于2008年12月形成了《規劃》上報稿,並於2009年1月將《規劃》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水利部、農業部等部委會簽,近期通過了國務院審批。